不妨比較一下兩種餐館裏的食客的身材體重,就有直觀印象了

來源: TBz 2013-07-08 23:33:3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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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同意同意,曾經有過切身的體會似曾相識2013-07-08 23:20:57


A) 自助餐的食客。不吃白不吃,典型的“吃多”。

B) 夜宵店或攤子的食客,典型的“吃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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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第一種扶牆進扶牆出 -似曾相識- 給 似曾相識 發送悄悄話 似曾相識 的博客首頁 (30 bytes) () 07/08/2013 postreply 23: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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