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醫學對急診的分級與定義應當再寬鬆,因為,社會進步,醫學資源發達,而醫學最終

本文內容已被 [ 大江川 ] 在 2013-05-07 07:28:3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的目的是盡快地救治病人,盡快地解除病痛。前者涉及生命的快速救治,休克出血窒息T,P,BP,R,處於極端狀態。。。而後者,可能較為輕淺,但是也是嚴重疾病的暫時態。。。急診也要嚴密關注與處理,比如,高熱,比如劇烈的牙痛之類。。比如難以快速判斷的某些頭痛與腹痛。。。急診要給以相應的準急關照,不可以隨意趕回家,宜留待觀察,按準急處理,要給與處理。。。這要加大急診的壓力,加大資源投入,消耗些資源,但是,很多更耗資源的病痛,也可能因此被攔阻,被截斷。。。而最重要的是:1)更多的病患因此得到更多實惠,更及時照顧。2)急診醫師,或醫師不光是按程序化治病救人,還有重要的責任,就是給他的病人以精神的關懷,給他的病人以安全感,以信任感,這也是治療,或是救治。這貌似家庭醫師的事,其實,更是急診醫師的事。。。不然,很多小急診,可能被急診製度拖成大急診,很多應當被急診者,可能因此類製度而喪生。。。而急診醫師們麵對垂危者,卻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護自己——這是醫學急診道義與本質發生了逆轉,但是,沒有幾個急診醫師或醫師們願意說出這種真心話。這是現代美國急診製度的可怕之處,而中國人也緊追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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