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一個中醫法於1973年4月20日在內華達州誕生,該法案從正式在州立法院提出到州長簽字生效,僅僅用了5周時間,堪稱神速,但其幕後準備過程卻充滿傳奇和戲劇色彩。 因為美國醫學會的標誌是蛇,所以當時美國媒體將爭取中醫合法化的過程稱為“中醫龍和西醫蛇”的“龍蛇大戰”,而且是“美國醫學史上最奇特的、一麵倒的權力之爭”。令人難以相信的是,內華達公眾和立法人一麵倒支持的是當時在西方幾乎無人知曉的中醫。
35年過去了,美國第一個中醫法產生的細節已鮮為人知,但當時的立法經驗對今天少數族裔和團體在美國爭取合法權益仍有重要啟示。1973年4月23日,《時代》雜誌發表了《針灸在內華達》一文,介紹了內華達州州長剛剛簽署生效的中醫法。文章說,一個星期前,內華達州通過了美國第一個法案,承認中國醫學為“專業職業”,州立法委員會幾乎全票通過將針灸、中草藥及其他中醫療法合法化。此法案來自州參議院448號提案,經由參眾兩院通過,法案要求成立獨立的州中醫管理委員會,允許沒有醫生執照的專業人士申請針灸、中草藥和中醫執照,合法行醫。這種用法律方式保護中醫行醫的權力和民眾選擇中醫的自由,在美國曆史上還是第一次。
人們一定奇怪,為什麽美國第一個中醫法沒有出現在紐約或加州這樣的“中醫重鎮”?什麽原因使內華達這個以拉斯維加斯賭城知名的美國“小州”走在其他州的前麵?其實,內華達州接受中醫實屬偶然,正如《時代》雜誌指出:“讓立法人接受中醫的並不是因為尼克鬆緩解了中美關係,也不是受了毛澤東思想的感染,而是因為一個經特殊批準設在卡森市州議會大樓的對麵的免費中醫診所。”
關於卡森市免費中醫診所的故事,美國多家報紙、雜誌及專業期刊都先後發表過介紹文章,幾乎所有文章都一致認為,這個診所對美國第一個中醫法的產生起到了關鍵作用。
事情還要從一位地產大亨說起,此人叫斯坦勃(Arthur Steinberg),是一位65歲半退休的紐約律師,他曾來往於紐約和拉斯維加斯之間做房地產生意20餘年,賺了很多錢,後來還買下了拉斯維加斯最大賭場的地產,並將全家搬遷到拉斯維加斯定居。斯坦勃的夫人畢阿(Bia),是一位高雅而傳統的華人,患有偏頭痛的毛病很多年,看過許多醫生,也沒有找到有效療法,西醫解釋說是由於她精神太緊張所致。1972年夏季,斯坦勃攜夫人到亞洲旅行,在香港停留期間拜訪了香港著名的的針灸大師陸易公(Lok Yee Kung)教授。經陸教授中醫診斷和針灸治療,畢阿的偏頭痛明顯好轉。同時,斯坦勃在診所裏親眼目睹了很多經針灸治療取得神奇療效的病例,令其難忘。而這些在他看來神奇的療效,對陸醫生來講卻十分普通。斯坦勃當即認定,針灸對美國一定是個好東西,於是,就拍了150分鍾針灸治療紀實電影片,於1972年8月帶回內華達。
盡管斯坦勃的太太警告過他不要以為美國醫生會對針灸有興趣,他還是很自然地想應該讓當地的西醫醫生們先看一看他的針灸紀錄片,以引起醫學界興趣,但他的希望很快就落空了。他邀請了很多醫生來看他在香港拍的針灸電影片,但他們多對此不屑一顧,越是大牌的醫生,越難請到。但是,對美國醫學界的失望和擔心使斯坦勃下定決心要將“針灸這個好東西”合法地引進美國。 美國主流社會在70年代前對中國針灸幾乎一無所知, 因為美國的行醫執照歸各州管理,所以隻能各個擊破。他選定從內華達州開始實現他的目標。因為內華達州比較小,當時人口隻有不到50萬,在美國50個州中,按麵積排名第7,按人口排名第35(2007年)。所謂麻雀雖小,五髒俱全。內華達州不僅立法程序嚴謹,而且選民少又比較好溝通,州參眾兩院的立法委員也很接近選民。
但斯坦勃知道他麵臨的是一條極為艱難的道路,障礙重重。自從1971年美國出現的大眾針灸熱以來,美國醫學會一直在努力要求各州由執照醫生來控製針灸的使用,將很多針灸獨立發展的計劃殺死在搖籃之中。斯坦勃經初步調查後發現,當時針灸在美國的情況比他想象的還糟,堪薩斯等州已將針灸列為非法。盡管有數百名患者請願,紐約州還是強行關閉了新開的曼哈坦針灸診所,此事還成了轟動全美國的新聞。在醫學會的壓力下,紐約州行醫管理委員會曾做出決定:“目前,針灸還不能被理解並被采納使用,隻有具有西醫執照的醫生在科研的情況下才可以針灸。”紐約的鄰州,康乃狄克州和新澤西州隨即表示同意紐約的規定,而中醫針灸的重地——加利福尼亞州也通過了類似的法律,導致很多針灸師因無照行醫罪被捕。明尼蘇達、密西根、佛羅裏達、得克薩斯和印第安納等州明確地規定隻有執照醫師才可以針灸。很明顯,美國醫學會已經控製了局麵。
麵對複雜的情況,斯坦勃先生意識到必須趕快采取行動,因為當時離1973年1月內華達州每兩年一次的立法會還有不到4個月的時間。律師出身的他采取的第一項行動是雇用了該州最好的政治遊說公司——五月廣告公司。五月廣告公司首先將斯坦勃的150分鍾針灸紀錄片縮減到30分鍾,在州府卡森市等地的電視台播放。斯坦勃也親自出馬,在拉斯維加斯賭城、有眾多富人參加的鄉村俱樂部、公共圖書館等公開場合多次發表講演,向公眾介紹中醫針灸。他還決定請香港的陸易公到美國給當地的醫學界做針灸治療示範。得到陸教授同意後,五月廣告公司的布朗先生向內華達州行醫管委會提出申請特別臨時行醫許可證。委員會投票結果:全票反對。委員會的律師甚至很粗魯地對布朗說:“我們不會給你們中國人發執照。”(“We are not going to license your Chinaman.”)。
需要說明的是,“Chinaman”一詞帶有貶義色彩,因美國華裔的抗議,目前在美國公開場合已經沒有人再敢使用,但30餘年前,種族主義的言論還是到處可見的。正是因為受到如此淩辱,斯坦勃律師的團隊痛下決心,徹底拋棄幻想,甩開西醫界的控製,爭取直接將中醫合法化提案交給立法機構通過。斯坦勃開始發表電視講演,告訴公眾他遇到的挫折,號召大家支持提案。到1973年1月州議會開立法會時,他已經收集到7千多名支持針灸者的簽名。州長和州議員們也都接到了無數支持針灸的信件,他們的電話也都被打爆了。與此同時,布朗安排公司最好的政治說客喬伊斯負責公關。據喬伊斯回憶,他剛開始到議會去遊說,介紹他的中醫合法化提案,講到針灸、中草藥、氣功等的時候,常常引來各種嘲笑,他感到很沮喪。
一天,他突發奇想,如果針灸真的是像我講述的那樣神奇,為什麽不能向這些立法人當場示範呢?喬伊斯馬上找到老朋友、民主黨州參議員及健康福利委員會主席沃爾克先生,並安排陸醫生給沃爾克做了一次私下的針灸示範,說服沃爾克支持斯坦勃起草的一個“緊急提案”,內容為:推翻州行醫管委員會的決定,給予陸醫生在內華達州針灸示範兩周的許可證,歡迎媒體和立法委員參觀。在沃爾克議員的鼎力支持下,緊急提案在參眾兩院順利通過,第3天即由州長簽字生效。
神奇的中國針灸示範安排在卡森市最大的一間旅館賭場的二樓會議廳裏,距離州立法大樓隻有一街之隔。經遊說公司和媒體的宣傳,針灸示範在當地廣為人知,自願者源源不斷,甚至一票難求。在一千多名自願接受針灸治療者中,70人入選,後來還有很多人不請自到。反對者馬上開始攻擊說被選中的病人是被雇用的假病人,療效也是假造的。但針灸的驚人療效令這些無稽之談不攻自破。一位拉斯維加斯的老太太,股骨頭骨折後做過兩次手術,已經7個月不能走路了,醫生告訴她還需要做第三次手術。當著30多位立法議員,電視、電台和報紙記者的麵,隻經過一次針灸治療,老太太不用任何幫助就走了起來。
而在喬伊斯看來,真正的突破發生在第二天晚上,民主黨參議員追庫裏出乎意外地問陸教授是否能給他治療一下,因為很多年來他的手臂一直舉不過肩。過了一會兒,人們發現一個身上紮滿了針的州參議員躺在床上。第二天,追庫裏在立法委到處給人看他好了很多的手臂。在他接受了4次針灸治療後,痛苦消失了。沒等兩周的針灸示範結束,就已有20多個立法議員接受了針灸治療,病症從背痛到潰瘍各式各樣。喬伊斯先生說,他忽然發現自己的位置掉了過來,好多立法議員主動找他,問能否請陸教授為他們的家人或慷慨的捐款人治病。
正當陸教授在立法院對麵用針灸創造一個個“奇跡”時,州參議員會議已經通過了中醫合法化提案。街道對麵的針灸示範尚未結束,參議員們就以20︰0的票數完成了他們的工作。按照法律程序,下一步驟需要州眾議會通過。提案由州眾議院健康福利委員會主席,來自拉斯維加斯的黑人民主黨眾議員貝內特提出。貝內特自己也接受了針灸治療。他說:“議長先生,我們將要討論的這個提案十分特殊。支持本提案的證人們以親身經曆說明這個療法的作用:這是患者的希望、窮人的夢想,我強烈要求通過。” 果然,提案以34︰2順利通過。據當時的《時代》雜誌報道,法案討論前,在內華達州近60位立法委員中,有一半人接受過陸醫生的針灸治療,還有更多的人因為看了針灸示範而轉變了看法。
最後一關是州長的簽字。在等待期間,美國醫學會宣布內華達州的立法議員完全忽略了他們的意見,沙迪會長找到州長要求施行否決,但得到的答複是:沒有理由,太晚了。
加州於1975年7月通過了針灸職業合法化提案,規定7名中醫管委會委員中要有5名是中醫,西醫不能超過2人。紐約的第一個針灸法案也在1975年8月9日通過,於1976年4月1日發出第一批針灸師執照。
內華達州於1973年通過的中醫法案有3個特點:首先這是全美國第一個中醫法,史無前例;另外,合法化的內容是中醫,包括針灸和中藥,不僅僅是針灸而已;最後,法案承認中醫的獨立地位,沒將中醫設置於西醫控製之下。後來的實踐證明,各方麵對此法案都很滿意,內華達州還將中醫法案於1975年進一步修改,要求保險公司支付針灸治療費用,並將法案中中醫的定義進一步擴大為東方醫學,以覆蓋類似的傳統醫學。內華達州的中醫法案給當時為法律問題困惑的美國中醫界帶來了希望,充分顯示了民意的力量,為後來美國各州相繼誕生的中醫和針灸法樹立了良好的典範。因為陸易公醫生對內華達州中醫立法的卓越貢獻,後來他被稱為內華達“東方醫學之父”。而對於斯坦勃律師的貢獻,後來人則較少有人留意。但知道這段曆史的人都會同意,斯坦勃應不愧為美國中醫立法的第一人。
《世界周刊》,2008年3月9日 李永明 針灸立法 內華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