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分類本身就很混亂,很多是相互矛盾的

比如說,究竟應該按功能,按成分,還是來源?

如果按美國標準,那些保健品本身就已經是違法了。如果那些保健品,真有那些功能,跟藥品的區別何在?如果其效果沒有驗證,為何又允許宣傳這些療效?這是自己打自己嘴巴,純屬商業利益的調和。

就說第一項,增強免疫力,什麽叫做免疫力?如果免疫力沒有明確定義,又無測定標準,你說增強它就增強?究竟有沒有審批標準?如果沒有審批標準,廠家說了算,還是某人說了算?這不是明擺著官商勾結,欺騙老百姓嗎?這種分類什麽的,意義何在?就是為了更有欺騙性,呼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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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正確,營養品保健品等說法都是促銷手段而已 -dudaan- 給 dudaan 發送悄悄話 dudaan 的博客首頁 (21 bytes) () 01/22/2013 postreply 05: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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