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我談到小河有憂鬱症,談到我跟她談話的內容和她告訴我的故事。有同學覺得,你說的這根本不是憂鬱症,理由是這些症狀不夠。
這裏有一個邏輯問題:憂鬱症有這些症狀vs由這些症狀診斷憂鬱症
我談的是第一個問題,你談的是第二個問題,這個不能理所當然反推,這是邏輯推導的基本。
我談到某些經曆可能跟某人憂鬱症有關,不能解讀為憂鬱症都是由這些經曆引起,也不能解讀為,有過這些經曆,一定就有憂鬱症。這在邏輯上是完全不同的。
再者,不要假設這些診斷是我給的,好不好?也不要假設這些人都無知,沒有去看過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