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amacare又稱: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
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英語: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簡稱PPACA),又稱為奧巴馬醫改(Obamacare),是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於2010年3月23日簽署的聯邦法。PPACA為第111屆美國國會關於醫療改革的主要立法。法案要求所有美國公民都必須購買醫療保險,否則將需要繳納一筆罰款,除非因宗教信仰或經濟困難的原因而被豁免。法案還對私人醫保行業與公共醫保項目進行了改革,將3000萬沒有醫保的公民納入了醫保的覆蓋範圍,該法案的施行會增加國家醫療開支,同時減少聯邦醫保(Medicare)開支。
2009年12月24日美國參議院以60:39的投票結果通過了PPACA,所有民主黨參議員與兩位無黨派參議員都投票支持了該法案,共和黨參議員中除一位外則都投了反對票。2010年3月21日眾議院以219:212的結果通過了法案,34位民主黨眾議員與所有178位共和黨眾議員投了反對票。
法案通過後,多數州、一些組織與個人分別向聯邦法院起訴,認為PPACA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違反了憲法。2012年6月28日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支持了該方案的大部分內容。不過法院也認為,聯邦政府以醫療補助(Medicaid)撥款為威脅要求各州擴大醫療補助覆蓋麵的立法是違憲的。
當時,我跟了一段時間聯邦最高法院的討論,結論是此法屬於稅務範圍,是人就有交稅的義務,所以,大家都有義務買保險。此法也斷了那些乘費乘船的機會。
昨天,有人說到9.5%這數字,我就找到了此圖。
是指病人掏出的最大的可能錢數目。而不是買保險的錢數。
隨著美國老年人數不斷增加,提供社會普通百姓保障是政府的責任。很多國家,還有台灣都提供了全民醫保。而反觀中國,很多人都在抱怨生不起病,看不起醫生,實質就是社會的基本保障不足。
如果一個國家的貧富差距不斷增加,人吃人的社會可能不會出現,但會出現一群人成為某個人的附庸。那是否可以養幾個人專門提供替換器官呢?
科技在發展,人的平均壽命在增加,現在的醫療手段主要是靠科技。而科技靠的是人,是錢。
我的問題是:當一個人的生命或者壽命很大程度由他口袋裏的錢決定的時候,你希望人的平均壽命是分類統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