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
近日,溫州樂清蒲岐鎮一廠房發生火災。接到報警後,消防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處置。火災主要燒毀廠房、生產設備及物資。這起火災造成直接財產損失212萬餘元。
事故發生後,樂清市消防救援局立即開展火災原因調查,起火原因為煙頭引燃周邊可燃物。現場監控畫麵還原了事發經過:一男子騎電動三輪車去購買貨物,在廠房外取完貨物準備離開時,隨手將抽完的煙頭扔到了路邊。十幾分鍾後,塑料管堆被引燃開始冒黑煙。等路過群眾發現時,火勢已無法有效控製,迅速蔓延至整個廠房,最終釀成災情。經統計,這起火災造成直接財產損失212萬餘元。因涉嫌失火罪,該案件目前已移送樂清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
這次湖南瀏陽煙花廠的重大爆炸事故,是不是和有人抽煙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