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說法是理想值為3.5以下,但沒有下限,至今有些網頁仍然寫著理想值為1-3.5,1意味著總膽固醇和HDL數值相同,也就是說LDL=0。
這一次,醫院設了一個下限:2,低於2也是不正常的。
我退休後一直放開了吃,紅肉、肥肉來者不拒,高糖高碳水食品也不限製,很好奇體檢結果會怎麽樣,結果甘油三脂和過去沒有變化,離下限比較近。而HDL是有記錄以來的新高72,總膽固醇與HDL比值達到新低2.6,有些出乎意料。而我們家那口子則被宣判為不正常了,她的所有記錄除了一年以外都低於2。
看來這個醫院也在修改觀念,不再認為HDL 越高越好,LDL越低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