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醫生應有的基本常識,也是在美國醫生資格考試Step2/Step3中反複考過的知識。我們在臨床教學中也是隨時培養和糾正醫學生/住院醫的思維方式:在特定情況下應該做什麽能做什麽首先做什麽,而不是單純地背書本。不經過上麵的過程是無法拿到行醫執照的,這才是真正的"章",也就是我們都在遵循的Standard of Care (並不是書寫成文的1234......)。
下麵是不久前這裏的一個例子:https://bbs.wenxuecity.com/health/1149122.html病人的朋友和ER醫生都是按章辦事了,打911,做CT和MRI。反過來上麵LZ的第一個例子中的醫生並沒有按章辦事,後果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