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好,癌症初期值得來美治療,兩邊差別比較大,主要在藥物上,但晚期在哪裏都差不多。

對於一般工薪階層,我覺得晚期癌症不值得,治療加生活費用,起碼得準備一百萬美元。我朋友在Anderson做的手術,還有質子等各種治療,保險公司報了大概2、3百萬(3年期間的總花費),他自己也花了差不多50萬美元,國內來美治療,口袋不深真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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