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早期診斷的弊端
最近幾十年,許多對癌症發病的機理的新的認識,癌症的早期發現的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對敏感人群的普查,定期複查等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一些癌症的病人確診後成活期大大延長,病死率大大下降。癌症發現得早,無疑是起了重要作用的。癌症早期診斷的好處已經被廣泛接受了。
那麽,癌症早期診斷有沒有什麽弊端嗎?
我覺得與其它事物一樣,它也是有一些需要可能的弊端的。
1. 由於任何檢驗,都會有假陽性,假陰性。一般用來做普查篩選的檢驗方法都選擇寧可多一些假陽性的方法,以此減少被遺漏的可能。
2. 現在一個流行的觀點是癌症診斷越早越好。其實,幾乎每個人,每時每刻都有一些組織細胞會“癌變”。這些“癌細胞”會在自身的代謝過程中消亡(自殺),或被免疫係統清除掉(他殺)。即使有些非常敏感的檢驗技術可以檢測到這些消亡或被清除的癌細胞釋出的癌症細胞的“生物標記物”,這些癌細胞並不會繼續繁殖,進而成為危及健康和生命的癌症。
3. 一旦早期診斷(普查)發現可疑陽性,一般都會進一步做檢查。這些檢查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所以,什麽人,在什麽時候需要進行與癌症有關的檢查是需要由受過良好教育,訓練的醫務人員與受診者溝通後決定的。
過度應用癌症早期診斷,會引起受診者的焦慮,恐慌。
對早期診斷的結果的解讀,和進一步的措施,都需要醫務人員根據受診者的主述,病史,體檢和其它醫學檢查的結果綜合考慮。
無論是不是早期診斷,在網上詢問“Dr. Google”, 或者“Dr. 網友”是靠不住的。請把自己的健康交給信得過的醫務人員。也不要輕易地給別人給出醫療意見,因為你們往往不會全麵掌握詢問者的必要,有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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