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的vax schedule理論上是recommendation.但有些州以此為參照會要求.此外還有其它的深層目的

美國有疫苗的免責法律。一旦一個疫苗被加到了childhood vaccine schedule裏了以後,不論它造成多大的傷害,以後會發現多少嚴重問題,生產商都會永遠的liability free,不能去追責的。

這個 "疫苗" 到現在都是EUA (emergency use), 但是硬是把它加到了childhood vaccination schedule裏,看情形是想保護big pharma. 但如果是這種情況(保護big pharma不被追責), 政府應該不會太強迫孩子打。 

如果他們除了想得免責還想接著掙錢,那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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