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疾控和衛健委是不是執行了法律規定?如果沒有,該怎麽辦?
第三十三條 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應當主動收集、分析、調查、核實傳染病疫情信息。
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應當設立或者指定專門的部門、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時對疫情報告進行核實、分析。
第三十八條 國家建立傳染病疫情信息公布製度。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並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信息。
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應當及時、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