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可思議的是這些案例隻和全國醫生或醫療機構的2%有關,也就是98%的醫療人員和機構並沒有醫療訴訟和賠償,但有個別的是多次重複涉及。
至於樓主的數據,來自Johns Hopkins,方法,概念和範圍其實爭議非常大。
因為並不是有醫療糾紛爭議或者懷疑就可以歸為醫療服務者的醫療錯誤或者疏忽,醫療服務對病患來說是相當感性,同時對醫療服務者是相當理性複雜的過程。
美國醫療費用高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醫療訴訟的普及,迫使大部分醫生購買昂貴的malpractice liability insurance以應付可能的訴訟。
但這也是法律界的一個收入來源,每當有限製醫療訴訟的討論,就一定會有驚人的數據去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