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UA下,藥廠不用提供疫苗的全部成份,誰也不知道裏麵究竟都有什麽,Approved 藥廠就得提供。

所以批準一個市場上根本沒有的產品,方便 mandate, 然後繼續用 EUA,享受法律上的優勢。FDA 的文件明確表示,兩種產品雖然formula 一樣,但是在法律上 “distinct " 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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