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留一線,未來好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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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富豪,地產協會會長,省人大代表,章新明被殺,嫌犯自殺

2021年5月23日下午,江西博泰集團老板章新明與副總裁李向東被人捅,章新明當場死亡,李向東經過搶救,暫無生命危險。

行凶者是褚小強,因8年前向章新明借高利貸,利滾利,越滾越多,多年糾纏之後,褚小強還是選擇以極端暴力了結仇怨,捅死人後自殺身亡,現實版的同歸於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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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達8年的恩怨債

2013年,褚小強向章新明旗下博泰集團借了4筆錢,共計1.2億元:

2013年3月,借款500萬元,月息3分;

次月,借款1500萬元,月息3分;

2013年5月6日,借款2000萬元,年息22%;

2013年5月20日,借款8000萬元,年息22%。

漩渦一樣的高利貸,不僅把債務人吸進去了,也連帶把債主也吸進去了。

褚小強稱,向章新明借款1.2億元,是2013年時為了為收購南昌德川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德川公司”)60%股權。

2014年,4筆債務到期後,博泰稱褚小強和其妻熊雲琳僅還部分利息,本金一直未歸還。

2015年7月,摻雜在該起借款的重要“第三方”供峰公司登台亮相。供峰公司通過招商銀行委托貸款方式向博泰提供借款1.2億元。

次年7月,供峰公司與博泰、招商銀行南昌分行簽訂《委托貸款展期協議》,將1.2億元委托貸款展期至2017年7月止,德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本來兩方關係轉為三方關係,章新明及所在博泰集團變成了貸款中間商。本質上是招商銀行出錢貸款,但是由最終貸款人褚小強向博泰付高息,博泰負責向銀行還本付息,但是,褚小強負擔保責任,章新明成功“減化“自身風險。

但貸款到期後,博泰因無力歸還貸款本息,德川公司未履行擔保責任。同期,供峰公司行使代位權,將褚小強、熊雲琳、德川公司訴至法院。

換言之,供峰公司原先向博泰催款,之後轉移向褚小強催款。

2018年1月,法院判決:褚小強、熊雲琳代為償還供峰公司借款本金1.2億元及利息。褚小強對該判決不服,上訴至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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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整件事情而言,褚小強有自己的“委屈“。去年底,褚小強在網上發布題為《為富不仁,坑蒙拐騙的黑心老板“章新明”》帖子,實名舉報章新明。

褚小強稱,2013年,為收購德川公司60%的股份,向博泰集團董事長章新明借款1.2億元,他與章新明簽訂了一份借款個人《保證合同》按合同約定,將德川公司85%股權作為此借款的擔保;並將德川公司的證照、印鑒、財務資料等交由了章新明保管。

此後,章新明未經德川公司法人姚福清的同意,私自偽造德川公司與供峰公司簽訂的《保證合同》,聲稱德川公司願意承擔向供峰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褚小強認為,其借章新明1.2億元,已還6千多萬元,擔保物2億多的店麵被章新明占為己有,加上由於他的欺騙和弄虛做假的行為,虛假訴訟而導致法院誤判欠其1.8億元和從2017年至現在每年24%的利息。

因債務壓力,熊雲琳與褚小強離婚,他本人也患上了多種疾病。實名舉報未果後,褚動了殺念。

最後結果雙方都付出了生命的代價。當然銀行的這筆貸款基本就“壞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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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從來都不容易探明。

作為吃瓜群眾,隻能從公開信息去梳理/猜測故事背景。

通過百度百科,“探究”一下富豪章新明的人生,好像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

章新明(1964年11月12日-2021年5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人。美國紐約理工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EMBA研究生、長江商學院第6期CEO總裁班畢業,清華五道口EMBA在讀。 1982年以來一直從事金融工作和企業經營管理,1997年創辦江西省博泰實業有限公司。生前係江西博泰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江西省工商聯副主席 、江西省地產協會會長 。

看到這樣的介紹,馬上會浮上來好多疑點:

美國紐約理工學院是個什麽學院?沒怎麽聽說過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EMBA研究生、長江商學院第6期CEO總裁班畢業,清華五道口EMBA在讀。-----哈哈,真能混圈子啊,把中國大陸最火的三個EMBA都讀了一遍。田樸珺就是在那裏傍上了王石,幾大EMBA據說有無數故事。

章總本科在哪裏讀的?

最後一個問題倒是很快找到答案,

1985年江西省銀行學校畢業後分配在南昌市工商銀行從事金融工作。

1986.9—1995.1,在南昌市棉紡廠擔任一般管理幹部職位;

1995.2—1997.6,為南昌市星明實業有限公司經理,負責企業商貿經營管理工作;

1997.7—2002.2,創辦江西省博泰實業有限公司,並有幾個子公司,企業主要從事服務娛樂業、食品加工業、房地產開發業,並形成了較大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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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麵成為江西地產界一位飽受爭議的風雲人物。

畢竟占據了“江西省地產協會會長” ,其他地產老板至少表麵上得服。

而且,人家還混上了“江西省工商聯副主席”,“江西省人大代表”,妥妥的成功人士、紅頂商人。

網上還揭示,1997年3月,章新明成立博泰集團,次月便注冊成立“都市2001歌城”。利用這個歌城,章新明結識了許多人脈,同時也卷入爭議之中。

直至千禧之年,恰逢江西房地產市場起步,他成為第一批“敢吃螃蟹的人”。博泰集團先後開發了象湖威尼斯、博泰江濱威尼斯等樓盤,知名度漸增。

2007年4月,擔任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十餘年的許曉剛因犯受賄罪、非法持槍罪,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章新明便是許曉剛的好友之一。

據錢江晚報文章,許曉剛與章新明於1998年在都市2001歌城相識。2001-2005年,章新明送過許曉剛價值6萬元的“伯爵”手表,也送過價值12萬元的“百達翡麗”,還在每年春節為許曉剛包上上萬元的紅包,而許曉剛也很“照顧”兄弟。2004年,章新明在江西省新建縣石埠鄉籌建博泰礦業有限公司過程中遇到當地村民阻撓,隨後其通過許曉剛的關係“擺平”,博泰礦業順利開業。

許曉剛還有個好友是熊新興。1997年以來,熊新興為首的黑惡勢力集團曾在撫州市以開賭場、貸款詐騙銀行資金、強迫交易等非法手段聚斂巨額財富等。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2004年9月,許曉剛得知省公安廳要抓熊新興時,就曾通過章新明等人將此消息透露給熊新興,後者在得知消息後潛逃。但最終,熊新興還是於2005年落網。看來關係都很“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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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人在江湖混,不是規規矩矩在商言商,那注定會無比複雜。

章新明對外因債務樹敵;對內,自家一畝三分田也並不寧靜。

博泰集團成立於1997年3月,注冊資本2億元,是一家以房地產為核心業務,涵蓋食品、商務酒店、都市娛樂、礦業、物業管理等多個領域。

在博泰集團股權上,章新明作為實際控製人持有68.30%股權,張昉、樊南平各持股20%、11.7%。

博泰股東間魅影重重,曾出現“驅逐”二股東行徑。當然利益之爭,也必然遭到抵抗。

3年前,二股東張昉將博泰集團告上法庭,請求撤銷博泰集團於2018年3月3日作出的《股東會臨時會議決議》。其核心內容是章新明解除其與張昉之間的《股權轉讓協議》。

最終,張昉勝訴。法院判決撤銷博泰集團該決議。

反觀事件起因,2012年11月27日,經博泰集團股東會決議同意,博泰公司股東章新明與張昉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章新明將其持有博泰公司88.3%股權中的20%股權以4000萬的價格轉讓給張昉。

同日,博泰集團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發生變更:章新明參股比例68.3%,張昉參股比例20%,樊南平參股比例11.7%。

2018年1月、2月,章新明兩次向張昉催收20%的股權折價轉讓款。同年2月11日,就有了博泰集團向該公司三位股東章新明、張昉、樊南平發出召開博泰集團股東會臨時會議的通知。兩天後,章新明要求張昉解除股權轉讓協議,並返還博泰集團20%股權。

總之利益紛爭不少,是是非非誰也說不清楚,吃瓜群眾隻是在事主被人捅死之後好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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