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回就為討債(上)

來源: YMCK1025 2021-03-04 11:58:0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8407 bytes)

有再多的房子,他也不會再有一個家丨人間

思思媽媽 人間theLivings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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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男人成功了,理所當然要有幾個情婦,中國人都接受,這是中國文化!”

 

 

配圖 |《摘金奇緣》劇照

 

 
 
 
 

 

 

就在2019年,溫哥華一對華人富豪夫婦的離婚案,讓本地人猶如看了一場發生在現實中的“中國霸道總裁劇”:一對夫婦在中國開公司,在加拿大住豪宅、開私人飛機,房子一棟棟數都數不清;總裁寵妻時,買鑽戒出手就是百萬加元;不過,愛得深也恨得深,後來吵架時,錘子和斧頭總會劈開門。
隻是,這出鬧劇在法官看來,就是家暴。最後,霸道總裁被判逐出家門,和自己兩個女兒麵都不能見,話也不能說一句。

當時,一大群西媒報道這案件,華文媒體也一窩蜂地跟進。

現在和西人聊天,還會有西人偶爾冒出一句:“中國成功男人都有好幾個女人,真的嗎?”

 

 

1

 

1985年,29歲的小楊還是一家鋼鐵廠的工程師。這一年,他遇上了自己的真愛,比自己小10歲、剛剛考上大學法語係的曹姑娘。小楊希望去見家長,把兩人的戀愛關係確定下來,但曹姑娘的父母炸毛了:“我家女兒才19歲,你這大齡未婚男是要來騙小姑娘哦?”
因為難抗父母之命,曹姑娘隻能忍痛分手。兩年後,小楊和另外一個女子結了婚。
小楊的大女兒梅梅於1989年出生時,曹姑娘也從大學畢業了,進了一家法國企業當翻譯,因為能力出眾,幾年後,成了市政府的法語翻譯。
1993年梅梅4歲的時候,小楊與真愛意外重逢,舊情複燃。兩人很快開始同居,小楊火速和妻子離婚,把女兒留給了對方。第二年,楊、曹二人領了結婚證,曹家二老一看,之前好不容易拆開的一對兒如今又在一起了,之前未婚未育的小夥子現在變成了離婚再娶,還拖上了孩子。可既然姻緣棒打不散,嶽父嶽母也就無話可說了。
結婚一年後,小楊夫婦決定移民加拿大——他們當時應該大概率選擇了技術移民,據說那個年代魁北克省移民的麵試簡單得要命,曹姑娘是法語專業畢業,按照當年魁省的技術移民標準來看,那簡直是恨不得免麵試把CSQ(Certificat de Sélection du Québec的簡稱,中文一般稱作魁北克移民甄選證書,也有叫魁北克移民挑選證書的)直接寄給她,而且無論她帶多少家屬都歡迎。
小楊夫婦1997年順利登陸蒙特利爾。也是在同一年,小楊的前妻也移民去了美國。大概是對前夫怨念太深,她自己上了飛機,把8歲的女兒梅梅留在了中國。小楊畢竟要為女兒負責,便和小曹商量好,隨後把梅梅也接到了蒙特利爾。
到了加拿大的第二年,梅梅有了一個同父異母的妹妹——小楊夫妻倆的第一個女兒真真出生了。
蒙特利爾是加拿大的第二大城市,但氣候實在一言難盡。當地人吐槽說,“這裏一年就下兩次雪,一次3個月,另一次也是3個月”,從雪地裏“挖”車,是蒙城市民日常的體育鍛煉。小楊夫妻大概是和氣候搏鬥得厭倦了,決定舉家搬到卑詩省——一個溫暖如春、挨著太平洋東岸的地方,他們的小女兒橙橙就在這裏出生了。
按照迷信的說法,橙橙八字帶財。就在她出生的第二年(2001年),人到中年的小楊回到廣州,創辦了自己的鋼鐵公司,企業發展迅速,就像個聚寶盆,財源不斷。楊家陡然富貴,小楊變成了楊總。在加拿大的華人發財必買房,楊總一家人也從本那比(Burnaby,加拿大卑詩省的第三大城市,在溫哥華市的東麵)的公寓搬到了溫哥華市中心的上流社區——和溫哥華的西人聊天,如果你說誰誰在那個社區買了個house,對方鐵定會糾正你:在那裏,買的不是house,是mansion——像宮殿一樣的豪宅。
用兩個詞來形容這個社區,就是“富有”和“藝術”——加拿大商業雜誌每年都會做加拿大各社區居民收入調查,這個社區的居民收入基本跌不出前3位;這裏匯聚了世界各地的頂尖建築藝術,可以用溫哥華建築博物館來形容。
除了在溫哥華市中心,楊總在中國國內、在世界滑雪勝地惠斯勒(Whistler,同樣在卑詩省,2010年冬奧會舉辦地),也都置下這樣的奢華物業。
為了生意,楊總在卑詩省和廣東之間飛來飛去,在家的時候並不多。但他盡力想當個好爸爸,對女兒們出手大方,女兒們年紀尚小時,父女們關係融洽。

 

 

2

 

可等女兒們相繼到了青春期後,楊總的家庭關係開始麵臨嚴重衝擊:也許是加拿大學業壓力不大,孩子們的青春期叛逆表現得更突出。更要命的是,在教育理念上,加拿大的老師和華人家長可不是一夥的,老師們通常都會充滿同情心地站在孩子這邊,還會推薦心理谘詢師來解決孩子青春期的迷茫。所以家長對孩子不能打也不能罵(都是違法的),隻能耐心說服教育自家青春期的祖宗。
商場強人講究決斷、說一不二,可楊總拿這一套對付青春期的女兒們時,就等於點了導火索。
大女兒梅梅先成了家裏“刺頭”。2004年,還不滿15歲的梅梅和繼母爆發了衝突,兩人在廚房裏唇槍舌劍,越說越怒,梅梅哭叫嘶吼著抓起一把餐刀,威脅說要自殺。後來梅梅在法庭上控訴,說自己在這個家裏度過了極其糟糕的童年時代,繼母苛待她——不管是身體上,還是情感上。
楊太太當時一聽到繼女的說法,幾乎跳起來反駁道:“哪兒有這樣的事!”按照楊太太的說法,梅梅從小性格執拗,大人說一句頂一句,沒有一件事情肯順著大人的心意,家裏有這麽個小造反派,兩個妹妹都越來越不聽話。
楊總自然沒法調停這樣的家庭糾紛,他隻好決定把梅梅送到國外的寄宿學校去。在他看來,在那裏沒有了繼母和複雜的家庭關係,隻有嚴厲的管束,女兒總可以好好地長大吧?
大女兒送走了,但並沒有鎮住剩下的兩個女兒,尤其是被寵壞了的小女兒橙橙,比兩個姐姐更加叛逆,對楊總格外缺少尊重,對外人更沒有禮貌。
楊總自己說,“和二女兒真真的關係還可以”。但這顯然是他的錯覺——真真後來在法庭上說:“在獨裁的爸爸麵前,我為了維護這個家庭的安寧,多年來委曲求全。我厭倦了爸爸在我麵前說媽媽和妹妹的壞話,而且我知道,爸爸他有好幾個女人。”
不知真真是否向母親揭發過父親的婚外情,反正,在“鎮壓”兩個青春期女兒的過程中,楊總和妻子的關係也越來越差。夫妻倆一個重要分歧是,楊太太堅持自己和自己的親弟弟應該參與到廣州公司的經營中去,但楊總對此要求不置可否。楊太太疑竇叢生:你在外麵已經有了花頭,還不讓小舅子進公司任職,到底打的什麽算盤?
在楊總50歲的生日宴上,夫妻倆又起了口角。楊太太當場發飆,抄起個杯子就向丈夫砸了過去。杯子砸中了楊總嘴角,皮開肉綻。那次楊總並沒有報警,楊太太冷靜下來也道歉說:“我也不是有意要摔你杯子,我也沒瞄準你扔。”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等到又一次用手機砸過丈夫之後(這次沒有砸中),楊太太便覺得夫妻之間已經恩斷義絕,宣布說:“我也要找我的感情去了!”
楊太太說到做到,很快就有了一個做音樂老師的男朋友。楊總雖然家外彩旗飄飄,但他並不想把自己搞得妻離子散。他大張旗鼓地要追回太太,就像電視劇“虐妻一時爽,追妻火葬場”的劇本,他出手就是大筆大筆的禮物。這些禮物中,包括一枚閃瞎眼睛的大鑽戒——這枚鑽戒,後來法庭評估價值為94萬加元,據說楊總買時花的價錢,還不止這個數目——比泰坦尼克號裏海洋之心也不差啥了。
此外,楊總也同意了讓小舅子進入了公司的高管層。昂貴的禮物和對公司人事安排的妥協,短暫地緩和了矛盾,楊太太說,還是可以試試再過過。
但,壓垮楊總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幾年後還是落下來了。
生意好的年景,楊總用企業的部分利潤在中國國內做了家庭信托基金——這是富人常見的理財和稅務考量。可在2013年,楊太太發現,丈夫把家庭信托中的價值2000萬美元的資產變賣了。她原地爆炸,立刻飛回中國打官司,狀告丈夫擅自處理信托。這起官司最後怎麽判的,加拿大法官不得而知,而這,卻是兩口子一連串跨國訴訟的開始。

 

 

3

 

夫妻倆既然已經上了法庭,回到加拿大後楊太太便發了狠話,說楊總不能再住在主臥,隻能住家裏的地下室。
在這樣的上流社區,地下室都是傭人住的。堂堂男主人被攆到地下室,鄰居看到怎麽辦?好在自己家房子很多,楊總便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去了市中心一處豪華公寓——後來,根據法庭估價,這幢公寓價值700萬加元,“豪”到能開會所了。
但千不該萬不該,楊總在離開家時,將自己沒關機的筆記本電腦落在了自己家豪宅的主臥。怒氣未消的楊太太在丈夫離開的當晚,就聽到筆記本彈出條信息,打開一看,竟然是在中國的狐狸精在給丈夫發信息!於是她心生一計,直接用丈夫的口吻和對方“打情罵俏”了一番,套出不少的話。
到了後半夜3點,楊總才知道太太冒充自己和情人聊了半宿。他暴跳如雷,不顧已是夜深人靜,開車回家,要拿回藏著更多秘密的筆記本電腦。看見丈夫吃人一般吼著喊開門,楊太太也不傻,當然不開。
見妻子不開門,楊總便從車裏操起一把錘子,把車庫門砸爛後,直接闖進了家門。
如果要是拍電視劇,這大概就是霸道總裁的高光時刻了,可在現實生活中,這種做法,隻會招來警察和手銬——楊太太報了警,警察風馳電掣而來,立馬逮捕了楊總。
楊總爭辯,“房子本來是我買的,這是家庭糾紛”,可加拿大的警察聽都不聽。在警察看來,如果你威脅要打人,那就涉嫌assault(威脅);如果你真打人,那就涉嫌battery(襲擊)……Criminal code (刑法)裏還有Personal Injury Act(人身傷害法),就看你符合哪一條了。至於加害者和受害人是夫妻關係,那也根本不影響你涉嫌犯罪,也不影響你賠錢——夫妻就不受法律管麽?
楊總最後在局子裏過了夜。為了保證母女三人的安全,警察還打著手電在豪宅裏上下巡邏——萬一還有暴徒潛伏在家裏哪個角落裏呢?小女兒橙橙半夜被驚醒,正好看到一個警察拿著手電照在自己臉上——這是她鬱鬱寡歡的少女時期的陰影之一。
第二天,楊總垂頭喪氣地被釋放了。他在警察麵前簽下了承諾書(這是釋放的條件),其中一條,是承諾要接受“憤怒管控心理谘詢”。
這個心理谘詢,是警察對於暴躁家庭開出的一劑良藥,也是在加拿大“和平離婚”的一個重要步驟。加國某些省份實行“合作離婚法”,提倡夫妻兩人都要在律師和心理谘詢師的幫助下,測試對憤怒情緒的管理能力,學會正確地“表達憤怒”、提高解決矛盾的能力後,彼此才可以對各種離婚要求一一協調,對包括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諸多事項達成最終協議後,再申請法庭確認“無爭議”離婚。
這個“合作離婚法”的信條是:有孩子的夫妻,即使分離了也需要合作,隻不過是換了種合作方式;能夠協調好矛盾離婚的夫妻,才會把怨恨放下,繼續在育兒上通力合作——比如,他們以後會出現在孩子的婚禮上,並肩站在紅毯一頭,目送孩子走向自己的婚姻。

 

 

4

 

楊總應該是沒有管理好自己的憤怒,因為家庭的戰火很快燒到了公司。
在公司的一次會議上,楊總因為一個決策跟妻子又起了齟齬,越說越怒,直接向楊太太臉上揮了一拳。楊太太的表弟剛被表姐安排進公司做貼身侍從,這個魁梧的漢子忠心耿耿,立刻撲上來保護表姐。
楊總一看勢頭不對,轉身就跑。他一路奔逃進員工食堂,還是被妻子的表弟追上並掀翻在地。隨後趕來的楊太太衝上去,左右開弓扇了丈夫幾記耳光。食堂裏的員工個個目瞪口呆,拉也不敢拉,勸也沒法勸,隻恨不得自己變成透明。
這次事情後,楊總也雇了保安,每天在廠子裏麵巡邏,預備從文鬥到武鬥。
2013年9月,楊太太的弟弟和其他5個高管(其中還包括楊總的侄子)達成了共識:他們認為,既然兩人婚姻就要破裂,幹脆就別讓楊總繼續做企業的總裁了。他們6人自認為這幾年對公司勞苦功高,而楊總卻一直不肯兌現對他們的股權承諾,反而是楊太太願意兌現給高管的配股,所以堅決擁護楊太太上位。6個人發出了給全體股東的信,要求楊總給每個高管發50到80萬人民幣的現金,並且讓高管們平分30%的公司股份。
高管集體逼宮,楊總也隻好選擇妥協。他放棄了對公司日常管理,任憑妻子在公司掌握全局。幾天後,一份股權協議送到他麵前。協議約定,他仍然是公司的總裁,負責公司的戰略決策,楊太太出任公司的總經理,負責日常管理;此外,還要給公司的主要高管每人500萬人民幣的遣散費,並且分配給他們總共25%的股權。楊總默默簽下字——他後來在法庭上說,他簽字的時候內心也很掙紮,但他太希望能夠和太太言歸於好了。
然而離婚這件事,開弓沒有回頭箭。2014年,回到加拿大的楊總夫妻倆進入了“合作離婚”程序中,試圖調解。
在卑詩省,要“合作離婚”,夫妻雙方先要簽個合同,承諾:“不隱瞞財產”、“不使用暴力”,要“有誠意地解決問題”。雙方律師也要簽個合同,承諾:如果雙方當事人不能和平解決,那麽律師們不會代理他們任何一方的未來的訴訟——換句話說,負責調解的律師,不能從談判的破裂中得到任何好處,隻能努力促進“和平離婚”。同時,夫妻雙方會每人請位心理谘詢師,一旦談不攏,有一方要發飆,那麽雙方的心理谘詢師和律師,就會趕緊給遞台階下。
一位合作離婚法的女律師曾告訴我:“每一段破裂的婚姻,都有若幹委屈,這些委屈在談判時會爆炸,這是團隊合作要排的雷。”
比如,在調解中,有的女方喋喋不休,越說越氣,說到自己這些年在家照顧孩子,像喪偶一樣辛苦,而男的成天在外麵浪,啥都不知道。假如男方被妻子攻擊得忍不住要跳起來時,他的心理谘詢師就一手按住他,給女方遞台階說:“男方知道你在家帶孩子非常辛苦。他在外麵工作的時候,都是想著,他再辛苦點,多賺點錢,你就不會這麽辛苦了。”然後男方的律師也會趕緊默契接話:“所以男方其實也準備好在經濟上給你們母子支持的,來,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麵的條款……我們來看看,怎麽讓他更好地陪伴孩子長大。”
然後,女方的律師會趕緊遞紙巾,再把條款接過來,解釋給自家當事人。這樣,本來可能要談崩的一對兒,就會留在了談判桌上。
但,協商的難點,卡在了楊總和兩個女兒的關係上,即便有兩位心理谘詢師在,也是束手無策。
按照楊太太的說法,她一直在鼓勵父女言歸於好。為此,她和楊總還帶著橙橙一起去了瑞士日內瓦,參加了一個夏令營。那次楊總靈機一動,又自作主張又叫了長女梅梅也來參加。
可不和睦的家庭,參加夏令營都能鬧得翻臉而歸。
有一天,楊總給橙橙打電話,怎麽都打不通,他認定,這肯定是女兒屏蔽了自己的電話。但當他質問女兒時,橙橙叫屈說,她隻是把手機開了飛行模式,沒有屏蔽任何人。楊總伸手要把手機拿過來檢查,橙橙堅決不給。在父女倆說話的整個過程裏,橙橙都戴著耳機,在楊總看來,一副漫不經心、愛理不理的樣子。
對楊總這代50後來說,孩子要敢這樣對父母說話,父母可會立馬甩一巴掌過來。他怒火攻心,一伸手拉下了橙橙的耳塞,正要訓斥,橙橙卻哇地一聲哭了出來,狂奔進了酒店的衛生間,把門“吧嗒”一下鎖死,任憑狂怒的楊總在外麵拍門。橙橙在衛生間裏給留在溫哥華的真真打電話,真真聽到妹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立刻覺得爸爸十惡不赦,趕緊給楊總打電話,在電話裏尖銳地說:“你不要對著橙橙吼了!”
楊總冷靜下來後離開了酒店房間,讓梅梅幫著自己給兩個妹妹解釋,自己不過就是想摘下耳機,讓橙橙能夠聽到自己說話,是她們的反應過激了。可在楊太太看來,就是丈夫的狂暴行為,讓兩個女兒對他離心離德。
回到溫哥華,楊總想要回家看真真,給自己最疼的女兒解釋下在日內瓦到底發生了什麽,可真真卻不願意讓他回家,隻同意和他出去吃個午飯。於是楊總委曲求全,開車接他出門。
真真拉開車門,卻又變卦了。她告訴楊總,衛生間砸門的事給她留下了陰影,她希望爸爸至少一個月不要來看她、不要來找她。
楊總雖然很失望,也隻能說尊重女兒的選擇。
真真說自己當時感到很欣慰,以為爸爸從此要變成個好溝通的人了。結果,第二天她接到楊總的電話,隻聽見爸爸用低沉的嗓音說:“我現在站在陽台上,想到你都不想見我,我不如從陽台上跳下去了拉倒,如果你不見我,我還是跳下去的好。”
真真嚇得邊哭邊打電話叫救護車。一輛救護車趕緊拉著藍燈向市中心衝去,醫生破門而入,七手八腳把楊總扭送醫院。鬧劇之後,“冷靜”下來的楊總還是不覺得自己打這種電話有多蠢,倒覺得真真叫救護車實在是蠢。
2014年聖誕節,楊總一家被另一個中國朋友家邀出去吃飯。在餐桌上,楊總又擺起了父道尊嚴,看到桀驁的橙橙,他不合時宜地開始了訓誡。話還沒說兩句,真真和楊太太從座位上起身就走人,沒有在外人麵前給他留一點麵子。

 

 

5

 

從2014年到2015年,在黑壓壓一桌子人的陪同下不知道開了多少次會,楊總和妻子在財產分割上勉強達成了協議——楊總重新掌控廣州的公司,楊太太從總公司董事會退出,去掌控在張家港的分公司(這家公司是她從2007年就參與創建的)。
律師們左勸右勸,用盡了協調的技巧,好不容易才讓兩口子同意在廣州的住房可以“共享”——隻要對方不住,自己就可以去住。而恰恰是這處“不同時段共享物業”,最終讓調解徹底破裂。
一天,楊總開車去廣州的豪宅,心血來潮想查查自己的藝術品收藏還在不在。他隨身帶著把斧頭——他後來在法庭上解釋說,他怕楊太太那個彪悍表弟在屋子裏,所以要帶著防身。等到他把鑰匙插進鎖孔,才發現鎖都被妻子換掉了。楊總一怒之下,操起斧頭就劈門板,進門一看,那些藝術品已經被搬得個七七八八。他頓時熱血上頭,又操起斧頭,一路從飯廳砸到廚房,從主臥砸到女兒的房間,昂貴家私被劈得七零八落。
楊太太後來看到現場,隻是拿出手機拍照發給女兒們:“喏,看看你爹地幹的!”
作為“報複”,楊總隨後也在公司賬上提走了相當於130萬加元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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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年,二女兒真真從高中畢業了,被一所美國名校錄取。高中畢業典禮在加拿大相當於“成人禮”,但真真壓根沒有請爸爸參加,然後自己悄然去了美國。
得知真真去了美國,楊總給她發了一封電子郵件:“我來波士頓看你,我明天早上就離開,真的希望你改變主意。爸爸隻想看看你。”
這封卑微的郵件,得到一個冷冷的回複:“爸爸,我在學習,我還沒有準備好見你。”
楊總隻好又寫了一封郵件:“那你把銀行賬號給我吧,我給你把錢打過來。我會在你求學期間一直支持你。愛你的爸爸。”
真真沒再回複。
楊總這時候想起了心理谘詢師——他雇了個新的谘詢師,希望他能夠幫助自己和孩子們談話,修複關係。谘詢師花了一年的時間,麵談了這一家五口人。他在楊總的家裏觀察橙橙的表現,發現這個小女兒就像是炸藥包,隻顧埋頭看手機發短信,一開口,就甩出戳爸爸心窩子的話。
例如,當楊總說:“橙橙,來,我們該多相處一會兒。”
橙橙會說:“多相處?除非你不像個混蛋(jerk)。”
橙橙還會主動向爸爸發起攻擊:“你騙了媽媽5年,你砸了我們的家,你的公司怎麽還沒死?”
聽到這些話的楊總,想必萬箭穿心。谘詢師看到,他像炸彈一樣爆炸了。他臉色赤紅,手指著橙橙用中文大吼,拿手邊的東西砸向橙橙。橙橙害怕了,躲到谘詢師的身邊,小聲將爸爸說的中文翻譯給谘詢師:“他說要掐死我。”
谘詢師隻能帶著橙橙狼狽逃離了楊總的家。
後來,谘詢師向法庭交上了專業證言:“顯然,孩子的母親告訴了女兒們太多夫妻之間的矛盾,孩子們都站在了母親的一邊,父母雙方都該去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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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楊總和楊太太這對怨偶,終於答應參加家庭關係輔導班。第三波心理谘詢師在這個家庭關係的廢墟上開始了新一輪戰鬥。
一開始似乎有點成效,小女兒橙橙露了麵,和楊總在外麵的餐廳吃了一次午飯,還去了楊總的公寓。可當楊總在公寓裏問她“能合個影嗎?”橙橙還是拒絕了。
楊總雖然表麵上大方地接受了小女兒的拒絕,但他內心對家庭關係輔導班已經失望了。沒多久,他就退出了這個計劃,任憑心理谘詢師怎麽約他麵談,他都不再出現了,該交的下一步費用,也欠繳了,本來要和橙橙第三次吃午飯,也爽約了。

 

 

6

 

楊總對女兒心灰意冷,對妻子則是怒火中燒。這次的怒火,招來了一張法庭令,徹底把他逐出了兩個女兒的世界。
2017年春節,楊總決定去滑雪。他開車去了自家在惠斯勒的物業。作為加拿大的世界級滑雪勝地,普通西人逢年過節拖家帶口去滑次雪,想到住酒店都要下個狠心(因為很貴)。楊家在惠斯勒的公寓價值225萬加元,比獨立屋還貴得多。
然而,楊總到了公寓,才發現因為上次自己跑到這裏拿走了一些物品(包括楊太太新男友的物品),楊太太已經把門鎖換了。
楊總又是大怒。這次他沒有動手劈門——豪華公寓有安保。他發給妻子一個語音留言,語氣是滿滿的威脅:“你信不信我再把門砸個稀爛?!”
他發怒的樣子,也被豪宅的攝像頭拍得一清二楚。
楊太太在廣州砸門事件後,早已經有了預案。收到語音留言,她立刻帶上“證據”,動手申請法庭令(restraining order)。
在本地的律師看來,凡是有離婚案,若是強勢一方在家裏撂狠話甚至動手,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給弱勢一方(通常是女方)申請一張保護令,把對方掃地出門。加拿大法庭打官司雖然慢,但在家庭法中,保護弱勢一方的法庭令,則是簡便快捷——如果當事人頭天找律師準備好材料,最快第二天10點鍾法庭開庭,10點半就能把法庭令拿到手。在這個申請程序中,弱勢一方的說法就是證據,法律不給對方答辯的機會,法官就采信一麵之詞,當場簽發。
這張法庭令可以命令威脅人的一方搬出自家房子(不管房子是不是TA買的),可以命令TA從此不準和任何家庭成員以任何方式接觸。在法官看來,所有的威脅,都要寧可信其有,就算是法庭令發錯了,冤枉了人,大不了以後取消就是了,否則一旦威脅人的一方真的有了過激行為,後果是無可挽回的。
楊總在惠斯勒凶神惡煞的表情被攝像頭拍得清清楚楚,留下的口信、要砸門的意圖也表達得明明白白。證據如此充分,自然被送達了一張法庭令。這張令條有多嚴厲,現在查不到資料,但半年後,換發的新一張不算嚴厲的法庭令裏仍然規定:楊總不準和兩個女兒見麵,不準有任何聯係,隻允許寫信,用社交媒體軟件發書麵信息,手機發短信——連語音都不能發一個。
法庭令一旦頒發,就會登記在警方的數據庫中,也會抄送給孩子的學校和配偶的工作場所。當事人一旦違背,警察分分鍾來了。
橙橙過生日時,在學校遠遠地看到了爸爸,她立刻報告給學校,學校的保安便出來驅逐楊總,楊總隻能默默離開——他隻是控製不好情緒容易發怒,並不想吃加拿大的牢飯。
後來,橙橙收到一條楊總發來的短信:“有人要用你做鋒利的匕首,插進我的心窩。”在美國的真真,也收到過楊總的電子郵件:“我可以來波士頓見你嗎?”真真沒有回複。
要求見女兒是違反禁令的表現,楊總當然也不敢挑戰美國警察對加拿大法庭令的執行力,女兒不同意,他也沒有出現在波士頓。但他的這些行為,都成了離婚官司裏的呈堂證供。2017年年底,這對夫妻的離婚就已經生效,楊太太又是曹女士了,隻等著法庭對財產和撫養問題的決定了——加拿大是先離婚,財產和撫養慢慢判。

 

 

7

 

2019年,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對這樁複雜的離婚案的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最終下判決。這時候,真真已經是個21歲的大姑娘了,橙橙也快19歲了。真真和橙橙在法庭上和爸爸見麵時,就像前世的仇人,在走廊裏,在法庭上,但凡法警眼睛看不到時,她們和楊總就要互相甩眼刀,甩幾句刻薄話。
卑詩省法官對華人富人的離婚案中隱瞞財產的做法經驗豐富。隻是這一對曾經的夫妻有點不一樣——房子和公司都擺在那裏,財務狀況沒啥好隱瞞,股權協議也簽過了,股東結構也變更過了,財產問題已經解決得差不多——在中國,他倆都已經發起好幾場訴訟,光打官司就各自花了幾百萬人民幣。
曹女士提出,因為前夫在中國發起了不少惡意訴訟,導致公司股值下降,這個行為是惡劣的,應該在財產分配上受到懲罰,至少把多花的100萬加元的訴訟費從楊總的財產裏扣除。雖然法官能理解這場世界範圍離婚大戰的波瀾壯闊,但認為楊總在中國發起的訴訟算是公司創始人對自己利益的保護,不應影響夫妻財產分配。
法官判決:加拿大的房子,楊總分到那套在溫哥華市中心價值700萬加元的豪華公寓,曹女士分到那套在上流社區裏價值828萬加元的豪宅和惠斯勒的價值225萬加元的公寓;此外,在中國的房子,楊總分到9處,總值7200萬人民幣,女方分到14處,總值6100萬人民幣;至於公司,男女雙方一人分2個;2架私人飛機,價值73萬美元,女方分到飛機一半的價值;那枚價值百萬加元的鑽戒,雖然和海洋之星一樣閃亮,但也並沒有魔力能彌合婚姻,法庭把它作價50萬加元,分給了曹女士。
曹女士壓根沒提出“配偶贍養費”的要求——這本是本地西人離婚案的主旋律——她有足夠的能力經營好公司,讓自己的生活水平不會出現斷崖式的下跌。女兒們會一直跟著母親生活,法庭評估楊總的年收入大約是65萬加元,所以他還要付相應的撫養費給曹女士。
在法庭上,律師往往會再三叮囑當事人“不要亂說話”,因為當事人脫口而出的話語,總是難以預料後果。不過,律師到底還是沒有管住熱血上頭的楊總,他在法庭上說:“在中國,男人成功了,理所當然要有幾個情婦(他這裏的mistresses用的是複數),中國人都接受,這是中國文化!” 
西人媒體的記者一擁而上——這句話招來的曝光量,比花錢打給公司廣告還來得快。
楊總申請法庭取消法庭令,曹女士則主張:“請法官取消父親的監護權,他對孩子的影響隻有壞的,沒有好的。”
在卑詩省,家庭法是要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不是父母任何一方),在法官看來,孩子的最大利益,當然是繼續擁有父母雙方的愛,所以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法庭會判父母共享監護權,分時段陪伴孩子,共同決定娃所有的事項。
但關於楊總想要的監護權,法官寫道:“通常,法庭是不願意做出取消監護權的決定的。楊先生在孩子們小的時候,是個好的父親。但是,他無法麵對與孩子青春期的衝突。他從未對孩子有過肢體的虐待,不過,他無法控製自己的情緒,給孩子帶來了真實的傷害。我認為,從橙橙的最佳利益來出發,保持與父親的一點點聯係是明智的,但是命令他們保持聯係,反而可能切斷了父女之間最後的親情。我命令,取消楊先生的監護人資格。”
“我對楊先生不是不同情。與女兒關係斷絕,他痛徹心扉。孩子們說他一直在騷擾,其實那是不被接受的愛。我判令,無限期延長這禁令:楊先生不能接觸兩個女兒。但,我允許一個例外,如果橙橙自己主動書麵要求要見父親,那麽在第三人(除了母親以外)的陪同下,楊先生可以見到女兒。而且在判決之後1年內,我允許楊先生申請複議這禁令——如果他能證明給我看,他學會了尊重女兒的界限。”
法官又嚴肅地下了一道包括曹女士也必須遵守的法庭令:“我認為,成人的婚姻破裂是不該用孩子作為武器的,負責任的父母不該在孩子麵前用輕蔑的口氣談及另一方。所以我禁止父母雙方在子女麵前談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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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這篇稿子的時候,距離楊總夫婦離婚官司的判決,已經過去了一年半,我並沒有查到楊總申請複議那條法庭令。
或許,在某個豪宅的角落,他可能會掉淚。他擁有很多房子,卻無法擁有一個家。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編輯 | 許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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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媽媽

溫哥華專欄作家,房產策劃人,

文能寫策劃書,武能推剪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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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國家那些有錢有勢的一樣的 -nearby- 給 nearby 發送悄悄話 nearb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4/2021 postreply 12:08:00

($^$) -YMCK1025- 給 YMCK1025 發送悄悄話 (63792 bytes) () 03/04/2021 postreply 18:19:56

好文! -nearby- 給 nearby 發送悄悄話 nearb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4/2021 postreply 18:57:47

輪回就為討債(下) -YMCK1025- 給 YMCK1025 發送悄悄話 (46505 bytes) () 03/04/2021 postreply 12:10:33

我正在看您那個網上解析冥想的帖子,,謝謝您,謝謝,謝-~ -青鬆站- 給 青鬆站 發送悄悄話 青鬆站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4/2021 postreply 12:58:22

{~!~} -YMCK1025- 給 YMCK1025 發送悄悄話 (407 bytes) () 03/04/2021 postreply 18:05:58

收到~,謝謝老師~~晚上好~- -青鬆站- 給 青鬆站 發送悄悄話 青鬆站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4/2021 postreply 19:11:02

我要試試。 -nearby- 給 nearby 發送悄悄話 nearb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4/2021 postreply 19:36:24

(^_^) -YMCK1025- 給 YMCK1025 發送悄悄話 (212 bytes) () 03/05/2021 postreply 05: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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