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書,根本不該翻譯

來源: YMCK1025 2019-09-05 20:29:0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3661 bytes)
回答: 口音YMCK10252019-09-05 20:15:54

陸大鵬:有很多書,根本不該翻譯引進到中國

陸大鵬 大家 2019-01-12

 

 

 

 

作者按

最近“穀大白話”的譯者署名糾紛引起很多網友對譯者這個職業和翻譯這種工作的關注。糾紛似乎已經得到解決。因為我有譯者、編輯和版權工作者的多重身份,“騰訊·大家”讓我寫寫這個話題。我對“穀大白話”這件事情本身已經沒有什麽可說的了,那麽就借這個機會聊聊自己琢磨過的一些問題,和讀者諸君、編輯、出版人等交流交流吧。純粹是我個人的想法,有的也許還很偏激,歡迎大家和我討論。

 

 

 

為什麽有那麽多書被翻譯出版

 

首先界定一下,我這裏說的翻譯是外版圖書的引進和翻譯,不包括商業翻譯和網絡視頻翻譯等等。而且圖書主要是文學和社科,我對童書、科技、生活等方麵的圖書不懂,就閉嘴了。

 

我想很多人會同意,盡管是戴著腳鐐手銬跳舞,但近些年來中國出版業在引進翻譯方麵做得可以說是轟轟烈烈,成績和貢獻都不小。國際圖書版權資源這座金山,被中國人挖掘了很大一部分。許多最新銳的外國小說家、最頂尖的社科書作者,大多已經為中國人所熟悉。歐美文學和曆史領域的經典也好,新銳爆款也好,有很大一部分已經可以讀到中文版。

 

我曾拜訪英國非常有實力的文學經紀人喬治娜·卡佩爾。閑聊當中她告訴我,對英語圖書來講,過去德國是第一翻譯大國,但最近幾年已經讓位於中國。的確,在德國的書店逛逛,會發現有很大比例的書是從英語翻譯的;德國亞馬遜的銷售排行榜也有很大一部分被英語書的德譯本盤踞。中國的情況是類似的。從卡佩爾和我認識的其他很多英美出版界人士的反應來看,中國從英語世界的翻譯引進的規模是非常驚人的。

 

盡管有這樣那樣的缺陷,中國很多做引進工作的出版社是了不起的,很多譯者是偉大的,很多編輯是值得讚美的。世界很大,很精彩,也很複雜;真理不是一元的。做引進翻譯的出版社、編輯和譯者起到了很好的窗口作用,幫助我們理解上麵這些其實很簡單的道理。

 

 

 

但另一方麵,翻譯引進的規模如此之大,也值得擔憂。第一,從商業角度看,中國出版社大量花錢引進,不惜代價,互相之間激烈競爭,哄抬版權價格,也許已經給英美造成了“中國出版業人傻錢多速來”的印象。第二,中國自己的寫作不能說不行,但確實是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無論文學還是社科都是如此。依我愚見,我們尤其不擅長嚴肅非虛構寫作,而且缺乏在寫作的時候就把國際讀者作為受眾的意識。

 

但恰恰因為我們自己寫得不夠好,我們就更應當翻譯和學習借鑒。認為中國圖書版權的引進輸出出現了“逆差”就要限製引進的數量,甚至限製書號的數量,這是不可取的,無助於我們自己的進步。

 

幾乎所有類型的書,中國都在翻譯引進。但我覺得,有很多書,是不必翻譯引進,也不應當翻譯引進的。以我關注的世界曆史圖書舉例,我覺得可以非常粗略地分兩個大類:大眾書和“學術書”。我這裏所說的“學術書”是狹義的,範圍比一般所說的要小很多,我給它下的定義是:隻有本專業的人會讀,其他人一般不會讀的書。市麵上的很多所謂學術書其實是廣義的,非專業的嚴肅讀者都是可以讀的,這就不在我的討論範圍內。

 

但是我看到很多狹義的學術書也被翻譯引進過來,比如很專門的理論著作,這樣的書除了本專業的人是很少有讀者的,而且據我觀察,這樣的書鮮有翻譯質量靠譜的。我覺得翻譯引進狹義的“學術書”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一般讀者不會讀它,而需要讀它的人都是專業人士,理應直接去讀外文原版才對。而我們的很多所謂專業人士,恰恰是缺乏外語能力的。外語能力原本應當是學者最基本的工具。然而英文不通的英國文學或曆史研究者、德文不通的德國哲學專家,在我們的學術圈裏實在太多了。

 

所以我個人覺得,隻有大眾書是值得翻譯引進的。而對於專業研究者,如果外語能力不過關,連讀學術書都依賴翻譯的話,能做出什麽樣的學術成果是值得懷疑的。前幾天我聽沈誌華教授演講,他說中國學術界目前基本上沒有與國際學術界對話的能力,或者說鮮有能夠與國際對話的人。我是學術圈之外的人,妄自揣測一下:如果要提升這種對話能力,正確的辦法也許不是事半功倍地翻譯引進學術書,而是提高外語能力。

 

 

 

當下出版物的翻譯水平如何

 

我在社交媒體上經常看到這樣的言論“民國時期的翻譯水平比今天好”“台灣的翻譯質量比大陸譯者高”。我放肆地妄自揣測一下,有這兩種想法的人,大概是很少讀書的。民國時期有非常優秀的譯者,今天也有。民國時期有做事認真的人,今天也有。而且今天學外語、查閱資料的資源是遠遠超過往昔的,隻要你有信念和毅力,幾乎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大不了還可以通過網絡求助。

 

比如我翻譯薩曼·魯西迪的《摩爾人的最後歎息》時遇到很多印地語、烏爾都語和其他幾種印度語言,最後請教了幾位不同母語的印度朋友。我個人的印象是,總體而言,翻譯水平是在不斷提高的,肯定比民國時期要高,何況我們站在前人的知識積累基礎之上。我們不能貶低前輩的努力,但我要說,即使我們今天做得比他們好,那也是理所應當的。

 

至於台灣譯者的水平是不是比大陸高,我相信編輯朋友們應當有自己的判斷。而且,固然有很多大陸出版社使用台灣人的譯本,同樣也很多台灣出版社用大陸人的譯本。海峽兩岸總的來講是互相認可的。

 

 

 

翻譯不是“用愛發電”

 

經常有人說譯者的報酬很低,甚至把很多書的翻譯質量差與譯者報酬低掛鉤,認為既然這項工作報酬低,那麽工作質量差就是必然的了。我覺得這是大可商榷的。估計沒有人會說中國譯者的報酬高了吧。那麽,外國譯者的報酬如何?我對這個問題非常感興趣,和很多外國譯者(比如將德語翻譯成英語,或者將意大利語翻譯成法語的譯者)交流過,得出的結論是:綜合考慮貨幣匯率、生活費用等因素之後,歐美譯者得到的報酬比中國譯者高不少,而且往往可以拿到版稅,而不是按照字數計算。但是,與我交流過的十幾位歐美譯者當中,沒有一個人對自己得到的報酬滿意。他們全都認為,自己得到的翻譯稿酬是和自己付出的勞動不匹配的。

 

所以譯者報酬大概是個世界性問題。我有當編輯的經驗,理解出版社的苦衷。就目前來看,大幅度提高譯者稿酬是不現實的,這牽扯到供需關係、書價等很多複雜問題。我相信,大多數認真做事的譯者之所以做翻譯工作,不是為了金錢,或者不是主要為了金錢。但同時,這不能成為出版社壓榨和剝削譯者的理由。我可以不在乎金錢,但你不應當以此為借口欺騙我。就我個人而言,我做翻譯工作最主要是因為自己喜歡這些書,希望有更多人讀到,與我分享其中的樂趣。所以,如果在“稿酬高但不專業、做事不靠譜、無法很好地傳播這本書的出版社”和“稿酬低但是認真專業、可以很好地傳播這本書的出版社”之間做選擇,我會選擇後者。但如果有人認為我應當“用愛發電”,那隻能說明這人的腦子有問題。

 

在金錢方麵克扣剝削譯者的現象很常見,國營出版社和民營公司都有這樣的劣跡。我自己是譯者也是編輯,所以對山的兩邊都很熟悉。短短幾頁紙的譯者合同裏,往往遍地是陷阱,不熟悉相關法律的譯者很容易掉進去,隻能吃啞巴虧。出版社有一種特別值得一提的手段,就是剝奪(買斷)譯者對譯本的著作權。譯者創造出來的文本,是一個有機的獨立的實體,譯者對其享有著作權。而很多出版社/公司在合同裏規定,將譯本的著作權歸屬於出版方。這也就意味著,譯者隻能一次性拿到若幹稿酬,此後譯本與譯者再無關係。如果一本暢銷書賣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冊,給出版方帶來很大的經濟利益,而譯本版權屬於出版方的話,譯者隻能拿到最初的一筆稿酬(往往並不高)的話,顯然是不公平的。即便這本書不暢銷,我覺得譯者也不應當接受。因為譯本就像譯者的孩子,不管能換多少錢都不應當賣掉自己的孩子。

 

出版方的這種做法,是利用很多譯者對法律的不熟悉,進行欺瞞。當然出版方可以狡辯,雙方都在合同上簽了字,是譯者自願出讓自己譯本版權的。但我認為這仍然是一種不公平、不體麵的行為。幾年前有一家著名的大出版機構,開始還很厚道,將譯本著作權保留給譯者;後來該出版機構實行了一次改革,修改合同條款,攫取譯本版權。如此無恥的行徑,該出版機構老板居然自鳴得意,以為是自己的聰明創舉。

 

出版方還有一種可笑的手段,就是在譯者合同裏不規定期限。正常的合同應當有期限,五年也好,十年也好,出版方總不能永遠霸占這個譯本。然而某些出版機構在譯者合同裏故意不提時間期限,以為這樣就能永遠霸占譯本的著作權。這種做法能否達到他們的目的,沒有期限的合同是否合法,敞開了講,自然就清楚了。

 

 

 

譯者也有“噴點”

 

畢竟出版方相對於譯者來講占據強勢地位,我上麵對出版方作了很多也許是刻薄的批評。不過譯者群體也有很多“噴點”。我覺得最為可恥的一種現象,就是象牙塔內的很多教授、學者擔當“包工頭”,他們從出版機構接受翻譯某書的合同,將一本書拆成若幹部分,交給若幹學生來翻譯,最後署上自己的大名。厚道的人也許會鳴謝自己的學生,但更有甚者對學生隻字不提,至於有沒有給學生翻譯報酬,就更不知道了。這種方式炮製出來的翻譯文本,往往質量是很差的。學者們似乎並不擔心這會損害自己的名譽,而其真實的學術水平,也讓人難以估量了。有位著名教授有兩本譯著,A本質量很好,B本質量很差,原來我以為A是他本人操刀,B是讓學生們拚湊的。沒想到後來發現,實際情況恰恰是相反。

 

作為編輯,還有一種譯者的行為是我非常厭惡的。那就是喜歡用文言,或者說半文言,或者源自中國古典文學的生僻典故和生僻字。如果用這種風格自己創作,隻要寫得好,我覺得無可厚非。但在翻譯外國作品時用這種濃鬱中國特色的風格,我覺得是不可接受的。

 

若是翻譯外國古代著作,為了創造“古色古香”的氣氛,偶爾為之倒還可以,但若是經常使用,首先,今人對文言的掌握程度未必很高,很容易創造出蹩腳的四不像;其次,這是在故意給讀者製造困難。比如,若是在一本歐洲中世紀題材的書裏寫到“the king died”,我覺得翻譯成“國王駕崩”即可,若譯為“宮車晚出”則毫無必要。

 

另外,我以編輯身份接觸過的喜歡用半文言的譯文,無一例外是用優美的中文(當然這算不算美,是另外一個問題)來掩蓋自己外文知識的粗疏。

 

原標題:《隻有大眾書是值得翻譯出版的》

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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