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被槍斃後。。。。。

本帖於 2019-07-19 18:37:21 時間, 由普通用戶 YMCK1025 編輯
回答: 那晚,我是第三具屍體YMCK10252019-07-18 19:44:47

 

母親被槍斃後,他如何在寄人籬下中度過饑荒年代

…… 3天前 ⋅ 67 閱讀
 

 

剛剛過了7歲生日不久,我就成了父母雙亡的孤兒。

 

父親在我3歲的時候就病逝了,那時候我剛剛能夠吃得米飯,不需要奶媽帶著,卻成了沒父親的孩子。年歲太小,連父親是患了什麽病也不清楚。

 

家中除了我這一個孩子,還有一個大我3歲的哥哥,和已經12歲的長姐。

 

母親沒帶著我們三個孩子改嫁。丈夫逝世後,因為日子貧困潦倒而不得已帶著孩子改嫁的寡婦故事並沒有發生在我家。

 

因為我出生於1944年,在一個地主家庭。

 

我們吳家原來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鄉下,但祖上有頭腦靈活又勤奮能幹的人,養了肥豬拉著去換錢,一次就可得三五千銀元,然後靠著買土地一步步成了地主。一代一代積攢起來,竟有了三百畝土地。

 

以前佃客租田要先交押金,之後還要給地主交糧。如果遇上收成不好或是什麽別的情況,佃客交不起糧了,地主就在押金裏宰。就這樣,母親拿著被宰的押金再去買田。

 

但無憂無慮當地主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太久。

 

1949年臘月,解放來到了作為抗戰時期大後方的四川。

 

第二年,我們一家人被逼著回到鄉下種地。在縣城裏買的房子變成了當地的檢察院,但還好在鄉下也有房子。

 

種了一年的土地,土地改革就要求分田,把地主的田分給農民。母親拿著被宰的押金去買田,可是等田被沒收之後,家裏並沒有存款可以還押金。

 

用錢買田容易,可土地被沒收後也變不成錢了。

 

那個時候殺人是很隨便的事情,退不起押金的,村頭呼個口號就可以馬上槍斃。我們家成分不好,又哪有申訴的權利呢?

 

1951年3月初,爺爺被槍斃了。隨後,奶奶和媽媽被鎮壓了,弄到舒家渡關著去學習。

 

大人走了過後就好沒收家裏的財產,家具全部被沒收了,隻剩下我們兩弟兄在家裏。姐姐一年前跟著在解放前租自家田的佃客李子清結婚了,女子出閣則意味著被打發了。

 

哥哥大一些,還能跟著那些叫花子去街上要飯菜。我就隻能在家裏守著,一連四五天水都喝不到。走去其他人家那兒討口水喝,人家一看我是個叫花子的模樣就把門關了。

 

我什麽都沒有,隻能去種苕菜的田裏找吃的。當時苕菜已經老了,開滿了花骨朵,上麵覆滿了天蚜子,我就隻能拌著生的花嚼著吃。

 

那是我這一生中最苦的時候,一個6歲半的孩子,已經餓得走不動路了。

 

3隊的羅文氏看我實在是造孽,介紹我到西門賣花生的旁邊去拉繩子幹活。

 

縣城當地的特產有兩樣,除了大蒜外,另一樣就是大麻。將本地的大麻,打成麻紗,又割成三股的繩子,就可以做成麻繩。其他地方並不生產大麻,大麻便因此成了當地對外出口用來掙錢的外匯。

 

有了打工的地方,我一天就能吃上三頓飯了,這這才把命保住。

 

然而西門和鄉下老家之間的距離並不算短,以前又隻有小路。我每天天不亮就出發,晚上能吃了夜飯再回來。

 

但家中鍋碗、床之類的家具都沒了,連坐的板凳都沒有的,隻能直接躺在地上睡,也沒有鋪蓋能蓋著身體。

 

大概腰杆痛就是因為在地上睡了半年才落下了病根。

 

半年後,一直被鎮壓的母親終於能夠回家了。

 

然而9月對我們一家人來說並不是一個豐收的季節,空氣中彌漫的是肅殺的氣氛。

 

母親回到家後不久就被槍斃了。

 

在永盛金馬河邊上,一共槍斃了30多個人。

 

我和哥哥被關在了開蔣寺,由武裝隊看著。直到母親被掩埋了,才將消息通知給我們。

 

村長帶著村裏的大人,用麻布包裹了母親的遺體,抬回來埋在了吳家的主墳地中。

 

那一年是1951年,出生在8月的我,剛剛過了7歲的生日。

 

當晚,我和哥哥分別被抱養給了不同的家庭。

 

不能到槍斃現場的姐姐急瘋了,大約一年後也離世了。

 

 

領養我的人是二爸。

 

二爸在家中排行老二,有一個已經去世的哥哥和一個弟弟,原有的兩個姐妹已經被打發了。

 

二爸的父親跟我爺爺是堂兄弟,我也喊二爸的父親一聲“爺”。

 

爺家裏很窮,在解放前,他和自己的老婆吸鴉片,身體得了病,家裏曾窮得飯都吃不起,二爸也因此得了餓癆病。

 

以前二爸和幺爸都跑去外地,一個到別人家裏打長工,另一個在甘孜賣工當木匠。解放後家裏分到了田,二爸才回到了家中。

 

在甘孜的幺爸每月都會給家裏郵寄20元回來,順帶一封信問候家裏的情況。

 

二爸家中沒有人上過學,每次隻得請人來念信。

 

考慮到我也到了該上學的年紀,二爸就讓我去胡家樓的正覺寺小學讀書。

 

正覺寺原本是一所寺廟,內有偏房,但在解放前就已經被用作學校來教書。

 

學校裏唯一的劉老師給我們上所有的課程。語文和算數是每天都會有的,體育、唱歌、繪畫這些課一周隻有一節。

 

我喜歡讀書,成績很好,經常得100分。

 

原本等到我上五年級高小時,就得到更遠的三聖鄉去讀書了。胡家樓隻教一二三四年級,到了高小還會增加增加了曆史、自然兩門學科。

 

但我最終沒能上完小學。

 

到了1957年,幺爸不再寄錢回來了。他在甘孜安了家,結婚之後錢就被老婆管著。

 

二爸家裏錢不夠用,爺跟婆經常生病,毒品鴉片是這個家窮困的病原體。

 

雖然老師來家裏催了幾道,但實在交不起這一學期3元的學費。最後,我失學了。

 

同年,二爸結婚了,一年後他有了自己的第一個孩子。

 

因為二爸、爺跟婆的身體不好,我跟二嬸一起承擔起了家中最主要的家務活。

 

嫂嫂天不亮就要去揀糞當燃料。我也去揀柴,就到水溝邊、樹林裏找樹葉、樹枝和雜草,晾幹後用來生火做飯。在沒有煤炭的時候,燃料就隻能靠這些柴火。晚上雞睡覺後開始宰豬菜、要把豬草煮好之後才能休息。

 

一個13歲的小家夥,天天比大人做的活都要多。

 

 

“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也於1957年在這片土地上開展起來。土地被集中了,再也沒有私人個體戶,一切聽集體安排。

 

當時進口的化肥少,隻有硫酸亞、碳氨磷,想要耕種糧食缺少化肥,我就千方百計地找肥料。

 

院壩被遷了出去,裏麵的土經常被踩,是黑色的,要肥沃一些;竹子編的壁頭上附著泥,打下來也可以作肥料;灶房裏的泥巴也被挖走了……

 

食堂化剛開始的一兩年,是能夠吃得飽飯的。

 

1958年,工業上也開始大辦鋼鐵,農村勞動力大半都進廠了,去萬家煤礦推煤煉鋼、到鋼鐵廠裏挖礦石。年輕一點的都被抽走了,屋裏隻剩下老人和小孩。

 

主要勞動力一走,糧食的產量也降低了,能交上去的公糧也變少了。

 

到了1959年,糧食緊缺,開始給定糧。

 

國家的工作人員、行政幹部一個月也隻配配19斤糧食。作為主要勞動力的大人一天最多配一斤糧食,小孩子6兩。平均下來一頓才2兩哪兒夠吃,說是2兩其實也隻有1兩多一點,連1兩半都不到。

 

糧食不夠,就隻能去吃苕菜、厚皮菜。

 

1960年情況變得更加糟糕,食堂裏接連吃過三天糠。

 

把糠拿到水碾槽,用轉磨糠麵的騾子去轉,碾細後蒸成饃饃來吃。但無論餓得多厲害的人都吃不下這樣的食物。

 

糠是米的殼,很粗糙,糠做的饃饃割喉嚨,沒有任何的米附著,沒有辦法吞咽,這連現在喂豬的糠都比不上。

 

許多人在這一段時間內餓死了:院子裏的吳清雲、少安的媽、少文的媽、吳叢州,還有國全的媽……

 

大部分餓死的都是老年人,60歲多歲,營養不足,身體浮腫,死了往往也隻能就地掩埋。

 

1961年,栽完秧子過後的7月份,食堂化結束了。

 

食堂裏麵已經連糠都吃不上了,給每個人個人分了五斤蕎麥,要吃到割穀子有糧食了才能結束。

 

五斤蕎麥怎麽能夠吃幾個月呢?隻能自己想辦法,去吃一些蔬菜。

 

上半年還能吃紅苕葉、紅苕,晚上拿鐮刀割苕菜尖。到了下半年就去挖水田裏的野刺龜兒,做野刺龜兒饃饃、稗子饃饃。

 

凡是能吃的,為了保命怎麽能不吃呢?

 

這一年二嬸又生了一個女兒,要帶兩個娃娃,家裏就隻能靠我一個人維持著。

 

吃的東西找過來找過去,就隻有刺龜兒好吃點,水田裏的刺龜兒雖然小,也隻能天天去挖來給家裏做食物。

 

 

1965年6月,20歲的我離開了二爸的家。

 

二爸結了婚,又有了兩個孩子,他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聽著二嬸的意思,我該自立門戶出去了。

 

分了五斤小麥麵、五斤米、兩斤清油,就隻有這些東西給我。

 

雖說是自立門戶,但我沒有房子住,更沒有修房子的資金。生產隊長把我安置在隊上保管室的屋簷外暫時住著,給了我6塊錢。

 

我打了一個灶頭,又買了一些簡單的廚具:一口小鍋、桶、鏟子、瓜瓢,支起鍋開始一個人做飯吃。

 

沒有床,我隻能爬進來爬出去躲在拌桶[1]裏睡覺。

 

5隊有個姓吳的人,老婆在食堂化的時候餓死了,女兒得敗血症死了,他原來的養女也在解放過後就出閣打發了。

 

他有三間房子,但下雨後房子被淋垮了,也沒人幫他把房子重新蓋起來,隻能又拆了燒了。

 

做棺材的蔣二爸看我是一個人,他也是一個人,就牽了條線,讓我跟他一起過日子。

 

同年修三渡水大橋,3隊的國明和國成的房子被火燒了。國成是書記,全大隊的木匠都去他那兒幫忙修房子。但畢竟沒有那麽多的木匠,國成找陳先德來幫忙。陳先德家裏有些錢,在隊上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認識不少人,他找到了木匠陳學文,又讓我一起去。

 

我是個心靈眼巧的人,雖然之前沒有接觸過,但木匠活不過是看一眼就會的東西。

 

出去做木匠比在家裏幹活要好一些。農閑季節生產隊沒有活幹,耍著也掙不了幾毛幾分錢。出去幫別人打些桌子、板凳等家具,1天還能掙1塊錢,遇到家庭好點的能給1塊2。

 

那時候一塊錢是什麽概念?肉七角錢一斤,白布才兩毛多錢一尺,好的布料才六七角,一元錢能割一斤多肉,一件衣服也要不了多少錢。

 

靠著在生產隊掙工分,又到外麵賣工掙錢,我的糧食終於又“吃不完了”。

 

 

根據作者外祖父吳德鬆口述撰寫,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作者 | 耿吳菁

 

[1]拌桶,打穀子的農具,似不規則的四方形大木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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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悲催的年代。 -祖母綠珠兒- 給 祖母綠珠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9/2019 postreply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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