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一出生就被丟棄,才幾天大生病了不給治(她父母還是醫務人員)想讓她自己死去,然後有好心人收養,後來父親舍不得才去要回來

本帖於 2015-03-23 13:31:2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川曄 編輯

要回來後也不養,丟給鄉下的外婆養到10歲。帶回來後也沒有給作為母親給孩子的基本關愛,隻有給她們無窮無盡的傷害。在我看來,這些行徑真的算得是邪惡的了。

我父母也養了我們5個兄弟姐妹,嘔心瀝血,愛都愛不夠地養大的,所以,我認為像樓主的母親那樣的人不可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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