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來後也不養,丟給鄉下的外婆養到10歲。帶回來後也沒有給作為母親給孩子的基本關愛,隻有給她們無窮無盡的傷害。在我看來,這些行徑真的算得是邪惡的了。 我父母也養了我們5個兄弟姐妹,嘔心瀝血,愛都愛不夠地養大的,所以,我認為像樓主的母親那樣的人不可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