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講的所謂"覺醒"令我覺得很可笑! 我實在不齒於與提倡用QJ來讓人覺醒的"熱血老中青"同類!

來源: 葉葉 2009-04-26 17:10:5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327 bytes)
什麽叫"看著jn的自欺自溺而歌頌癡情的人才是真正的冷血",誰要看著她這樣了,真奇怪,請記得,人有選擇的自由,她要MOVE ON,也得她遇到她自己覺得值得動心的人(當然很明顯這人就不是HS)

人的自我選擇,隻要沒有傷害他人,沒有違法亂紀,應該被尊重.一個人有權獨身(我就有這樣的朋友,THEY SIMPLY ENJOY BEING ALONE,DON'T WANT TO GET MARRIED, THEY'RE NOT GAY OR LESBIAN!),同樣一個人也有權愛一個未必愛她的人,她對於愛的不求回報的沒什麽不正常啊!這樣的人,跟我們這些遵循最普遍的戀愛結婚生活方式的人一樣,都是正常人,我們隻是對愛的態度不同,我們不應因為他人與我們的不同而視之為異端,為神經病,為不正常!------求同存異,這是對無論朋友還是家人最基本的尊重!

歌頌用QJ來強人所難逼人"MOVE ON"的人才真冷血呢! 我說的包括你!

還有那些因為HS才貌雙全所以對他犯下的罪就可以找盡借口給予美化和合理化的人,也冷血!這個呢,就不知道包括不包括你了!

如果JN是我姐妹,我做的就是絕對尊重她的意願,但也跟她講明白人要向前看,家人希望的是她平安喜樂.她也許需要時間去明白,然後放開,SOONER OR LATER,但如果是姐妹,我絕對不讚同她應該被QJ,被強迫去所謂覺醒.閣下的態度,讓我想起中世紀的宗教迫害:因為他人信仰不同,所以要趕盡殺絕,把異教徒放到火刑柱燒死!因此我覺得你冷血!

我可以不讚同JN的生活態度,但是我絕對不讚同因為她跟所謂普通人不一樣,所以她被QJ就合理了!如果我因為尊重不同,求同存異而被目為冷血,那麽我倒樂意TAKE IT,因為我實在不齒於與提倡用QJ來讓人覺醒的"熱血老中青"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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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葉葉這是你自己說的吧,“歌頌用QJ來強人所難逼人 -雙菀- 給 雙菀 發送悄悄話 (230 bytes) () 04/26/2009 postreply 19:52:26

回複:批評別人可以,但請不要自己亂掰了意思強加給別人,再反過來予以指責,你這不是自己打自己麽? -雙菀- 給 雙菀 發送悄悄話 (88 bytes) () 04/26/2009 postreply 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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