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我爆笑! 這評論的作者可以去給所有的QJ犯做律師

回答: 許我 25-1 (圖)山楂樹下的無語2009-04-25 10:41:01

真能所謂" 辨證"地看待問題啊.

判QJ犯們有罪的法官們自然都是"道德標準特別高",而且"道德標準禁錮了你的思維和意識,讓你無法辯證地看待問題,甚至拒絕承認事物與人的發展與變化,那麽,很遺憾你的高標準似乎隻是促成了一種叫“成見”的心理,最終一葉障目!"

不過HS這樣的QJ犯倒根本不需要這樣的律師為他辯護,反正公檢法係統都是他的人,嗬嗬,老爸幹媽幾隻手足夠遮天了.

所有跟帖: 

其實這個評論隻給出了論點 卻沒有/無法論證 -guaiwolf- 給 guaiwolf 發送悄悄話 guaiwolf 的博客首頁 (137 bytes) () 04/26/2009 postreply 17:52:45

說老實話, 看完那美化QJ的帖子, 我生平首次為自己跟發此偉論的人是同胞而羞恥 -葉葉- 給 葉葉 發送悄悄話 葉葉 的博客首頁 (159 bytes) () 04/26/2009 postreply 18:16:23

應該是辛把hs塑造的很陽光很無辜的緣故 -guaiwolf- 給 guaiwolf 發送悄悄話 guaiwolf 的博客首頁 (232 bytes) () 04/26/2009 postreply 19:13:47

qj戲我已不忍卒讀,“精彩”評論更使我無話所說 -mascara- 給 mascara 發送悄悄話 (2 bytes) () 04/27/2009 postreply 00:05:0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