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我爆笑! 這評論的作者可以去給所有的QJ犯做律師

來源: 2009-04-26 06:37: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真能所謂" 辨證"地看待問題啊.

判QJ犯們有罪的法官們自然都是"道德標準特別高",而且"道德標準禁錮了你的思維和意識,讓你無法辯證地看待問題,甚至拒絕承認事物與人的發展與變化,那麽,很遺憾你的高標準似乎隻是促成了一種叫“成見”的心理,最終一葉障目!"

不過HS這樣的QJ犯倒根本不需要這樣的律師為他辯護,反正公檢法係統都是他的人,嗬嗬,老爸幹媽幾隻手足夠遮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