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可以辯,辯以解惑;法不可辯,斷章取意,以一句一詞,用以攻擊他法,使人起邪見。

來源: 成語 2010-11-04 11:07:5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9 bytes)

眾生因緣不同,因業流轉,所取善法自然不同。無謂針砭。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