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應該禁止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的性質是貪汙和不當得利。很簡單的道理,假如我和你兩個共同創辦一間公司,我用我們兩個人的錢--投資或利潤,回購股票,然後給我自己或者別的高管,你願意嗎?符合公司法嗎?

1)立刻禁止股票回購。

2)追溯既往。不當得利要追溯既往。證券委員會最初同意股票回購的人,要查明意圖,是否有犯罪嫌疑。

7/31/2025

所有跟帖: 

Nonsense. -abc-nezha- 給 abc-nezha 發送悄悄話 (54 bytes) () 08/02/2025 postreply 09:18:01

幹脆禁止做生意好了。回購和分紅是很正常的商業行為。 -lanyin0314- 給 lanyin0314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2/2025 postreply 13:12:46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