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的是鎮定。事情發生了。你有修的責任。但要告你也沒那麽容易,因為你並不知道房子漏了(如果之前房客報告過,比較麻煩)。

如果房客沒有報告過漏水,就讓房客選擇,按我上邊說的。

如果房客報告過漏水,你要問房客如何才能接受“心甘情願”地離開,比如,幫著找房子,給搬家費,再給一兩個月租金的安家費...

至今你沒做錯什麽,如果動心思威嚇或強行讓房客離開,就做錯了,如果打官司的話,你就輸定了。

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讓房客“心甘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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