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個海邊地塊兒,離市中心不超過半小時,這樣就不覺得遠。本來看好一個大洋邊的地塊兒,Zoning不允許建碼頭,感覺有點偏,但是家裏人覺得起碼是海邊,是真的海就行,不是什麽後海的,結果賣方說必須加收15%的稅,於是作罷。原來的等了好長一段時間,又找過我們,我們已經不感興趣了,最後賣價不但沒收到格外的15%,還比要價低了10%才賣了。感覺和逛窯子差不多,可以挑挑揀揀、指指點點,就是價格上貴了些。
我對家裏喜歡海的人說,得買個帶房子的,自己想住的時候還能去住,不去住出租的話還能有個租金收入,總比一塊地幹拿著強。其實吧我知道基本不可能去住,因為離現在的住所35分鍾,領導嫌太遠,放出話來絕對不會去那個鬼地方住。其實我也知道,因為已經買了幾個海邊的或看海的房子或公寓,一個也沒住的上,除了現在的主住宅。
這塊地倒是不小,6萬多尺,缺點是左右frontage 才90尺寬,前後深度700多尺。隻有一個600多尺的小房子在馬路邊,對麵就是超級淺的海灣,退潮的時候基本算幹的,所以這個海基本屁用沒有。我們正傷心失望的時候,鄰居家的漂亮女朋友出來和我們打招呼,讓我眼前一亮,說後邊還有海,但都是樹林,沒有路過去,可以走她家的小徑下去看一眼,帶我們往後走。也就是幾尺寬的草地上踩出來的路,磕磕絆絆起碼還能走到下麵看到海景。景色還真不錯,因為是夏天會更好看點。對麵小島上幾個房子看起來還不錯。我傻傻的問她說我們從市裏來,第一次到這個地方,這個小區是正經小區嗎。她拍著胸脯說,很好的小區,都是在這裏住了幾十年的family。我看她胸脯拍得很不錯,就對這塊地有很大的好感。因為當時市麵上沒有更好的帶海的半小時內的了,就討價還價買了。(買了沒多久再去問鄰居說謝謝他女朋友幫忙,說已經分手了。再後來得知她吸毒,我才恍然大悟那天帶我看海迷迷蒙蒙的眼睛看我並不是因為我長的帥)。
這個property 還有幾個缺點,1,房子太小還舊,領導死活不願買,覺得這小房子太破了。但我看中的是地的價值。本來政府給的房子的評估價就隻占總的一小塊兒。2,鄰居是開excavation公司的,好多建築材料對的院子到處都是,當然是他自己那邊,比如石頭,機械呀,管子,工具呀等等。很影響觀感。3, 蚊子無比之多,家裏有人看到蚊子蒼蠅會尖叫發抖(之後證實確實是個大問題,每次我來這個地方,大白天的,不管露出來的是胳膊臉脖子腰還是屁股全給狠狠叮了。密密麻麻的小黑蚊子)。4,雖然是大區內的,但是得有well 和 septic,沒有市政。
我就把這個房子收拾收拾花了兩個月租出去了,和人說後邊會開發,會建好碼頭。就是忽悠唄,但是也沒撒謊。結果第一個租客住了一年走的時候和我說,碼頭呢,完工的時候和我說呀。其實已經開始了,但是他還是等不及了。第二個小姑娘來看房的時候已經可以看到碼頭的雛形了,所以花了一天就租出去了,後來證實是個很好的小妹妹,還很可愛,自己住。住進來沒幾個月就建完了,因為好天氣來了,海灣冰完全化了,好幹活。
於是就開始砍樹,好幾百顆感覺,因為是一片樹,有地的1/4感覺。正好鄰居開公司不是嗎,就讓他幹了。而且本來這一塊就是他家的,他姥爺蓋的房子,幾年前去世前把我的這塊給了他阿姨,我是從他阿姨手上買的。之前一直是他在做維護。他說樹林那裏以前是蔬菜地所以土壤很肥沃,偶爾有個大石頭。他花了幾個星期就全部把樹清理幹淨了。有天他媽過來看了一眼說,這麽多樹都沒有啦,太可惜了。反正是她兒子幹的,她也沒有太怪我。因為她知道我還得蓋房子,整Septic,後麵還有好多活需要她兒子,其實她心裏肯定很happy,就是不矜持,不夠悶騷而已。
後來去市裏planning 辦公室問了說可以分成兩塊地,根據by law地夠大了。基礎設施部也說沒問題。正高高高興興的覺得自己這下終於要發達了,開始找surveyor劃地量地,surveyor說感覺你通不過環境部的septic 法規,讓我找個septic engineer 問問,省的他幹完後我白花冤枉錢。結果一問,真的不夠大也不夠寬,還得離海60米遠。說是要是本來的地塊會通融,這種新分出來的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很嚴格,沒有例外。於是我又開導自己說那就暫時先不發達了,等等再說。
砍完樹後,先修了下海的driveway,100尺長,10尺寬,還沒鋪asphalt, 鄰居說等房子蓋完再鋪不然蓋房時的大truck 進來都給壓壞了。也可以不鋪就這樣。然後修了海邊的地,得修出一個平台/平地才有用呀。還是鄰居幹。然後又申請permit修了海邊的防護牆retaining wall,就是大石頭堆的那個。然後又申請permit建了船下水的ramp. 然後又申請permit開始建碼頭。沒想到漁林部管的那麽嚴,海裏的石頭動都得permit,海草都不讓打擾,除了碼頭在的位置的石頭海草其他的都不準動到。這些費用加起來花了十幾萬,感覺真是不便宜。以後還得建一個retaining wall, 還得建septic field才能正式蓋房子。這麽個兩座敦的小碼頭,我和家人都以為幾根木頭的事,一兩萬就搞定了。結果找了兩個專業建碼頭的公司給出的報價都是8-10萬,隻是碼頭。猶豫了一下,我覺得長遠看還是弄了吧,以後對出租房也有利。
市裏允許把前麵已存的小房子當作ADU,在後邊蓋的新的做主樓,後麵可以蓋最多兩個單元, duplex或者house帶地下室。所以最終這塊地上最多會有3個unit。我認為既然地的本身有slope,就蓋帶地下室的,地下室可以暫時不finish。但是家人覺得這麽個偏遠的破地方不值得投資太大,隨便整個slab蓋個小house就完了。所以意見不統一。我的打算是小點的各自帶地下室的duplex bungalow, 每邊main floor 1000 - 1200 sf, 這樣出租容易一點。以後要是by law改了允許3個以上單元了,地下室就可以再增加兩個unit了。市裏有市政上下水的都已經允許多單元了,就是這種遠點的郊區還沒有允許,還是不能做multiple unit,但是已經允許ADU,起碼有三個unit了現在。好了不羅嗦,給大家上照片。四根支柱沒切掉是因為以後可以在上麵加個頂蓋成Gazebo, 然後下麵還可以加兩排bench. 謝謝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