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出租時deck是好的(無明顯隱患),這官司對你有利,對方律師也應該心知肚明。無非就是給你製造麻煩,煩你,讓你妥協。

因為對方是免費律師,你要請律師應訴,所以,沾上了這樣的房客,多少就要付出些代價。

和解應該比較容易---對方的目的就是訛你點錢(這錢對生活不下去的人就如同救命稻草,他們不會輕易放手),你給(因為你無錯,隻答應免欠費,再給點搬家費),但要求他們搬家,徹底擺脫這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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