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6月份就沒交房租,他們昨天搬走了,我在那裏,讓他們退還鑰匙,他們一開始說晚上交接,但是,我晚上再回去的時候,老公的說鑰匙在他老婆那裏,我說那遙控器還給我吧,他說他還要回來,需要遙控器。結果就再也沒有回來了。
我上個星期已經file eviction, 並且,今天已經贏了 Judgement, 但是,從法律上講,我有備用鑰匙,我也不能進去吧?
我發信息,他們不回,打電話,他們不接,一個月了,基本上都是這樣。碰到這種情況,你們怎麽辦?
我本來已經安排洗地毯的,昨天晚上查了一下,說不能進去,所以取消了洗地毯的 Appointment, 結果現在洗地毯的不高興,也斷絕再給我洗地毯了。十幾年的合作關係就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