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通知日期為2月7日,驅逐前都需要這麽一個通知,通常7天期限,2月14日就可以去法庭申請驅逐了。

你若現在開始發通知(新年三天裏不能幹這事),就是2月1日發通知,則7號後去法庭申請。

因為你是遠程,需要預出起碼三天郵寄時間(掛號信就可以,房客不簽字也沒關係,就是一個法庭證據,這是合格的),所以,事實上也起碼要到2月10日了。

你按我說的跟房客商量,允許2月14日(表示這是你能幫到他的最大極限了)付,但又同時告訴他,不付就要驅逐了,是來真的,不是口頭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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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謝謝!新年頭三天不趕人,有道理 -Firefly2023- 給 Firefly202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8/2025 postreply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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