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了,我怎麽覺得我跟大夥兒的觀點都不一樣,18年前才24歲年紀輕不懂事後來沒有驅逐記錄就可以了

隻是她的collections 比較多,說明她沒有責任感,可是如果不欠房租也可以接受吧?收兩個月的押金?

感覺像學生時代考完試出來對答案隻有我跟大家都不一樣,批判批判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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