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德州,我的Section8 的租客私自養狗,有一天後院的門沒有關嚴,兩條狗跑了出去,狗咬了鄰居。按照租客的說法,咬的很輕,基本看不到什麽牙印,但是鄰居顯然不是善茬,要敲一筆。租客沒有買renter's insurance. 鄰居給租客告到了法庭,我聽我的租客說法官站在他們這邊,認為狗第一次咬人,而且鄰居沒有出庭,就不了了之了。
前一段時間,鄰居找了律師,他的律師跟我們聯係,要我們房子的保險。我們自認為作為房東,我們沒有責任。因為房客私自養狗,我們並不知情,我們就沒有給他們我們房子的保險。昨天,再次收到律師的信,說是最後通牒,否則要有LAWSUIT. 他們還是要我們的保險,我們開始動搖,覺得,不想卷入無妄的官司,想要把我們房子的保險給他們。如果鄰居claim我們的保險,到時候,就讓保險公司與他們打交道了。把這個出租房的保險給他們,可以嗎?還是我們應該怎麽做?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