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幾年地主,第一次要處理eviction。也不知道是不是大環境不好,一下子需要驅逐兩家房客,要給我來個雙學位。9月初上庭,兩個case連著,法庭上屁股都不用挪一下,連著處理。
第一家沒來,直接pass了,現在等著警察上門。
第二家耍流氓,趕在開庭前去file chapter 13。黑臉的青天大老爺大筆一揮abate 30天。現在眼看著30天快過去了,跑到破產法庭去要文書。結果可好,房客上次的file故意不提交部分文件,前兩天又file了一遍,motion of reinstate。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啊。它要是每個月這麽搞一出,豈不是可以一直搞下去?
最後抱怨一下德州的行政效率,真不是一般的慢。第一個case簡單,兩個月也搞不下來。這第二個case,不知道要搞到何年何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