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朋友管過5年出租,一棟房子上下兩個單元(4人+3人)是租給兩組學生,每個單元一份合同,名字都在合同上。如有人中途走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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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方法:1 合同作廢再簽,或者 2。你同意他們自己找人補上,找到後要經過你審查同意,放新人到已有合同。我是用 2。
-最西邊的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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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24 postreply
08: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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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出過事兒。感覺學生,特別是在北美生長的孩子們,即使有點兒小毛病,都是很靠譜的,比家庭租客好處。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最西邊的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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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24 postreply
08: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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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單個租約不好,因為分享房子的人互相認識信任友好對房子本身和租約穩定性更好。
-最西邊的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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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24 postreply
11: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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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是用2的方法
-green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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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2024 postreply
13: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