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律師”站著說話不腰疼,當然是你付了最好,他最省事。但是對你最有利嗎?
對方角度看,
第一,給你發個信討錢,不討白不討,他沒有成本,說不定你慫了就付了呢。你當然不能馬上就付。
第二,雇個律師起價就是五千元,值得為了一千元的事情去請律師嗎?
你的對策
第一,你要是膽子大,就不理會對方。一千元不值得打官司的。
第二,告訴他HOA resale package裏麵他自己沒看到嗎?我也不知道resale package有沒有提,但是bullshxt 一下對方。然後,offer 對半分,同不同意看對方自己的修行。
想一想,川普會怎麽做?有時候真是要學會忽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