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數起利用他人ID申請住房的。有一個通過了各種信用檢查,收了第一月的房租和security deposit, 簽了租約,最後發現租客的ID是別人的。因為電力公司發現了問題,不願開戶,租客沒有搬入。退錢毀約。
經紀的錯誤是隻看了駕照的複印件。一定是做了手腳的複印件。
前房客欠了一些電費沒還,電力公司恐租約有假,打電話問我們,發現租客塗改了租約,房客變成了一個陌生名字。後來經紀講付款也是從三個不同人的zelle 交的,獨缺合同上“房客”自己。理由是每天匯款金額限製。顯然ID是別人的,銀行流水單,工資單也都是另一個人的。是偷來的,還是共謀,不知道。後來發現三個匯款人中有一人有前科,不知道是什麽罪。出麵租房的真實姓名到現在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