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違約還找麻煩

房子租給一家租客,滿一年後去年11月又續了一年。一周前突然收到當地政府部門inspector的通知,說房客去file complaint, 所以inspector去檢查了房子。通知說房子樓下的廚房是沒有permit搭建的,deck不符合code的要求,等等,還有房客說有黴,有螞蟻,要我們維修。40年的房子,樓下的廚房可能是前房主建的,但沒申請permit, 我們收到通知才知道。收到通知的同時,房客馬上就說要提前終止租約,因為inspector說不符合code,不能住,但要我們全款退她剛搬進去時交的最後一月的房租,security deposit, 還有第一個月的租金。我們同意中止租約了,她搬走後房子到處是垃圾,房屋也有不少損害。她其實可能是前段時間就找到其它住處了,因為聽inspector說inspector去檢查那天她已經在搬家了,怕我們讓她交違約金和賠償房屋的損害,她先反咬一口。現在她抓住code還有黴的問題,威脅不全退錢就去告我們,並且不知道後續還有什麽爛操作。黴的問題以前住過的房客從來沒提及有黴,這個租客住的一年多也從未跟我們說過有黴。請問大家有什麽建議應對這種租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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