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簽了一家,收到押金,月底入住。
定下她是月初的事,她是工作搬遷。目前的租金價已高,很不好找合格的房客。她的信用680,背景沒問題,很幹淨的租房交租曆史,一個人收入夠3倍房租。單親帶一7歲女兒。
她肯定不是很理想的房客。但是合格,不用擔心收不到租,不用擔心惹事。定下她後我鼓勵她親自來看看房再付押金簽合同。昨天見麵大家都歡喜。但要處理的事確實比其他本地家庭申請人多。她隻有三天時間,想處理好各種事然後應付長途搬家。所以,昨天一直在跟她電話短信地交流,單親媽媽確實不容易。臨時還加了她退休的媽媽一起入住,信用630,無任何犯罪驅逐記錄,我覺得對第二申請人來說,已經足夠好了。能住幾年由它去了。
昨天也通過了一個申請,就是我提到的,信用很好,可就是錢太多,他的公司賬戶裏有10萬現金,我很擔心把毒販子引進小區(小區不錯)。昨天今天繼續查,他提供的半年交租記錄都顯示是提前付租,我也就通過他了。今天上午把合同做好,發了過去,他現在在飛機上,起飛前告訴我可能今天無法簽。希望今明天能收到押金,了一樁事。也祈禱沒有把毒販子引進來。
昨天收回一個房,又要維修和招租,感覺市場不太好,今天聯係了handyman,他說整個四月都book滿了,看能否抽出時間幫我趕這個活(他的收費合理,人很誠實靠譜)。昨天也去敲了這房隔壁的房客門,房客躲著我,他家租約本月底到期,我是極力想讓他搬家,他欠著兩個月房租,死人付房租,活人反倒賴租,實在無語。這也是選房客時不夠謹慎的結果。這家人實在贓,見麵時衣著光鮮幹淨,都長得精神,可是,不知為何就是要把垃圾袋扔在後院,能堆上十幾個,裝進一個垃圾桶裏真有那麽難麽,說了上十次,就是改不了。堅決不續簽,發個短信,周五付租,之後就是去法庭驅逐(已貼通知在門上)。等周末再學怎麽在網上填驅逐申請。
又要招租兩個房,真是頭大。可正是因為有這些事發生,才知道認真找好房客有多麽重要。市場不好,會增加許多難度,馬虎不得,挑剔又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