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方麵(包括法律、財務以及政府等各方麵)幾十年持續和強大的壓力下,曾經滴水不進的邪惡長期壟斷組織 - 美國地產經紀協會(NA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今天終於低頭,被迫做出讓步,願意對規則做出重大修改。
其中,最關鍵的一條是,從今年7月中旬起,不再強製賣家必須要付買家中介費,也就是說使買家中介費和賣家中介費完全獨立:賣家跟賣家經紀協商中介費,賣家隻需要付賣家經紀中介費;買家跟買家經紀協商中介費,買家需要自己付買家經紀中介費。
當然買家也可以跟賣家協商,讓賣家付買家中介費,如果賣家願意的話。
先來說說這種改變的短期影響。短期來說,規則的影響不大,以前賣家付全部5~6%的中介費,現在賣家和買家各付一半的約3%。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且不說若讓買家出3%的話,可能房子的賣價也會下降相同的數目,再說很大比例的賣家很可能會遵循舊有的慣例,同意付買家中介費。
若讓買家自己付中介費,會降低他們的購買能力,因為若讓賣家出,這個費用可以包括在貸款裏麵,而讓買家自己出的話,必須要付多的首付。所以,規則的改變短期內對買家不是利好,降低他們的購買力,對賣家也不一定是好事。
所以,單純的分開買家和賣家中介費,並不能立即給買賣雙方帶來利好。
而要買賣雙方共同收益的話,必須要大幅降低中介費用。世界各國平均地產中介費隻有1~2%,而美國竟然整到5~6%,太離譜,太荒唐了!
而規則的改變,壟斷壁壘的瓦解,為未來增加競爭,大幅降低中介費用,帶來了可能,因為目前的壟斷使NAR擁有實質的控價權。
在過去的二三十年,很多有創新的公司,像Purplebricks,REX等,都試圖通過降低中介費來打破NAR的壟斷, 結果都敗在NAR的銅牆鐵壁之下。
比如, NAR有規定,如果你是會員,即便你可以用別的競爭對手的服務,也必須要列在NAR的MLS裏,也就是說你不能單獨用競爭對手的服務,這樣競爭對手就很難生存。
再一個,由於以前買家的中介費由賣家來付,如果中介費太低的話,就沒有買家中介願意帶客人來。
規則改變後,由於買家中介費由買家來出,無論是賣家用NAR還是用競爭對手的,對買家中介來說都一樣,這樣NAR的壟斷壁壘基本就瓦解了。
由於消除了壟斷,增加了競爭,未來的中介費肯定會大幅下降,所以,今天絕對是小地主們值得慶賀的日子!
我自己想繼續持有房產再來個十五六年,但願到時中介費會降下來。
打倒NAR!!! 哈.哈.哈!!!
建寧 202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