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自住房變為出租房,報稅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比如10年前買了個20萬的房子。以前是自住,後來開始完全變為出租房。
其中最重要的是計算房子的Cost Basis。
首先,需要計算一下房子的Adjusted Basis,因為在居住期間Basis可能調整過。
如果自住期間做過 improvement,需要加到Basis,也就是成本中去。但一般的Repairs就不能加。
另外,如果自住房曾經部分用於Business, 包括Home Office,或者做House hacking租出過一個房間,或者做過短租,那麽房子可能部分折舊過,折舊過的就需要從Basis中減去。
比如,上例的房子做過的improvement是2萬,做為Home Office折舊過1萬。那麽Adjusted Basis就是:
Adjusted Basis = 20(成本)+2(improvement)-1(折舊)= 21萬。
房子的Cost Basis是Adjusted Basis 和轉為出租房時房子市場值中兩者中最小的一個。
比如轉為出租房時房子市值是19萬,那Cost Basis就是19萬;如果市值是22萬,那Cost Basis就是21萬。
然後,用Cost Basis減去土地的價格,就是Depreciation Basis。
另外一個我不是太確定的,就是關於貸款費用的攤分(Amortization)。關於貸款費用攤分,我寫過兩篇與之有關的文章:
- 說說網上報稅軟件和出租房報稅
- 美國出租房購房和重貸貸款費用報稅探討
簡單說一下,出租房的貸款費用(非利息,包括point),無論是購房貸款還是重貸,是不可以在第一年完全減掉的,必須要每年平均攤分,比如30年的貸款的過戶費用是3000,每年就可以減去: 3000/30=100。
注意,上麵是針對出租房,自住房沒這好事。
現在問題來了,如果自住房轉為出租房,這貸款費用可不可以攤分呢?比如,10年前買的房子, 5年前做了refinance,貸款期限是30年,貸款費用是3000。 Refinance的5年後轉為出租房,這3000元的費用可不可以攤分呢?
我沒有找到有關的資料。但我感覺自住的前5年不可以, 但剩下的2500可以每年攤分掉100。
另外,像地產稅、保險、HOA、利息等需要按照自住和出租天數的比例分攤,這個比較顯然。
注:非CPA,若有理解錯誤,歡迎指正!
建寧 202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