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省, 鳳凰城, 遇到無賴房客,nightmare!
準備驅逐 (eviction),有問題求教 :
1. 現有三項 eviction 理由 (見下), 要不要同時提交/fill 三個cases,還是合在一起作成一個case, san三個理由, 亦或一個一個來? ;
- 不交房租;
- violations of lease (擅自關斷灌溉係統,荒棄back yard 草地;導致前後院植物枯死; 擅自在秋冬季枯空遊泳池,僅為了省維護費)
- verbal abuse,harrassing & insulting landlord
2. 假如三項都上,相對於僅選一項勝算最高的( e.g. 不交房租),是不可取,還是更好/更穩妥些?
謝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