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買的建於1965年的自住房,一層加walk out basement (on a hill), Zillow顯示居住麵積大約3400 sf. 最近contractor 開始翻新,有兩個關於permit問題:
1)我們發現前房主地下室mother in law suite 裝修沒有申請permit。City提供的建築圖紙居住麵積隻有一樓共1830sf.
2) 我們要把一樓的半個車庫改建成書房(21' x12')。因為車道寬又長,將來也許有可能會重新延伸原來的車庫,加建成一個完整的車庫。但是現在隻有我們夫妻倆住不想大興土木。
問題是,工程隊和先生都認為沒有必要去拿車庫改建permit, 現在就可以施工,否則等待時間遙遙無期,認為可以在加建車庫時一起申請。我認為現在申請,沒有後顧之憂。
還有地下室沒有permit, 將來會不會有問題?
謝謝,並祝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