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潛水學習,首先感謝壇上各位地主的分享、建議、和討論!
小地主一枚,有一出租屋在拉斯維加斯。
自去年出租以來,一直有下水道堵塞的問題。今年四月份管理公司報告說有一個硬的蓋子堵在從檢查口到街上的中間,沒有辦法通,於是耗資約三千更換整個檢查口一家附近的管道,報告說堵塞的蓋子在距離檢查口五六英尺,地下三四英尺的地方。
被告知下水道堵塞的問題應該徹底解決了。
這個月初又報告下水道堵塞,管理公司安排檢查後說堵塞的地方在街上的主管道處,下水道公司沒有權利修理主管道。安排市政公司檢查,報告說堵塞不在主管道的部分,是在從房接到主管道的次管道上(Lateral Line)。有安排下水道公司檢查,報告說堵塞在街道上打概三四英尺的地方,需要開挖更換,報價八千五,不包括恢複Asphalt。要求管理公司安排另一個有資質開挖街道的下水道公司給出2nd opinion和報價(等待中)。同時我們自己安排一個管道工去通下水,因為是自己安排的,管道工直接報告的結果是掏出來若幹衛生巾包括新鮮紅色的(就不上照片了),嚐試了兩個半小時後,管道工不願再繼續下去。有如下問題向各位有經驗的地主請教,叩謝!
1. 我們認為這個堵塞的情況應該屬於租客濫用,租客應該承擔因此所造成的破壞和維修的損失。是否合理?
2. 租客可能沒有賠付能力,是否有其他辦法?
3. 是否可以因為這個事情請租客走人?
4. 更換Lateral Line的報價是否合理?合理的範圍大概多少?
5. 恢複Asphalt的費用大概在什麽範圍?
6. 猜測前幾次的管道工(Plumbers) 非常有可能也發現了衛生巾,為什麽沒有報告出來?也許報告給管理公司了,但管理公司沒有采取有效行動?管理公司在這個事情上是否有責任?各位地主對這個事情的看法?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