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IRC121的問題

有個混用的投資房。

過去19年裏先自住然後出租然後又自住現在出租了一年打算做1031。

那麽可不可以減免一些121呢?

一共出租10年,自住9年,這最後一年可以不計吧?

所以減10/19*500k=263k?

關鍵是報稅時不是用的這個地址,還能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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