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報完稅,從壇裏大佬和chatgpt那裏學習了怎麽處理火災後房子報稅的問題,趁著新鮮記憶記下來:
背景:房子(condo)2024年6月火災,部分燒毀,不需要完全的重建rebuild,但是需要大修restoration。截至2024年年底,房子仍然在進行由HOA負責的外部部分;我的保險給我一張用於我房子內部複原的支票,但是仍然未使用(因為複原還沒有進行到這步);租客付租金到6月,我的保險付租金(通過loss of rent)到10月。
問題1:上述情況如何在2024年報稅中體現?因為房子仍在大修當中,保險也沒有最終結算,隻需要正常報稅,其中rental days由全年改成從年初到6月火災發生前(這主要是為了allocate rental expenses來用);保險關於loss of rent的理賠計入rental income,但不算作rental days;折舊在房子無法住人的時候應該停止。請見chatgpt下麵的總結:
問題2:保險給我用於內部維修的支票怎麽處理?簡單來說,在報稅中什麽都不用做,因為這個支票是用於2025年大修之後付錢的,不是rental income,目前也不知道支票金額和實際維修費用比較是高(gain)還是低(loss),所以目前不用報稅,具體理由見下:
問題3:房子在2025年修好後是否要調整basis?(如果假定最簡單的一種情況,就是大修隻是把房子複原,沒有其他的upgrades;維修支出和保險理賠金額也一致)如果是這種最簡單的情況,那不需要調整basis,直接resume 折舊即可(通過設置rental days/placed-in-service date)。
問題4:如果房子不是火災等引起完全不能住人的情況,而是部分損壞但仍然可以住人,這種維修怎麽計算?如果維修時間短,那不用調整折舊(也就不用調整basis);但如果損壞比較大(比如roof重換)而且維修時間長,那損壞的部分在維修其中不應該折舊,這個需要通過調整房子basis,詳見jennings的帖子:https://bbs.wenxuecity.com/inv-insurance/1576045.html
還有朽哥的帖子,也讀了很多遍:https://bbs.wenxuecity.com/tzlc/1215480.html
其他前輩的帖子也很有幫助,比如守月姐姐的:https://bbs.wenxuecity.com/fdcj/1841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