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律師朋友就說過,婚姻法就是給離婚準備的。
所以,隻要離婚後還能在經濟上保證弱的一方,主要是孩子,婚姻法就合理了。。
所有跟帖:
• 我二十多年前在國內電視劇上,就聽到過這句話,婚姻法隻是為離婚準備的。 -DoraDora2008- ♀ (119 bytes) () 10/17/2019 postreply 18:59:39
• 這不是我的建議啊,是美國各州婚姻法的規定。。不信你去打聽打聽。。 -桃子蘋果- ♀ (246 bytes) () 10/17/2019 postreply 19:25:48
• 我知道。給孩子撫養費,保障孩子生活是應該的,因為那本來就是婚姻的目的。給配偶的贍養費,現在各州都相應減少了吧? -DoraDora2008- ♀ (41 bytes) () 10/17/2019 postreply 19:34:16
• 婚內財產都半分了,還要怎麽樣?現在又不是女人不能就業的年代了。 -桃子蘋果- ♀ (0 bytes) () 10/18/2019 postreply 05: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