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從國內匯款過來的問題。

本帖於 2012-09-05 21:44:35 時間, 由版主 托尼福 編輯

回國把房子賣了20W刀 ,在國內自己給自己在美國的帳戶上匯了5W刀 ,餘下的也要轉過來,一向安分守己,不做違法的事,也不想惹麻煩,請教大家是全部匯到我的名下,還是分別匯到我太太及妻弟的名下,有沒有稅務上的麻煩?請大師賜教,不勝感激。

所有跟帖: 

匯款本身不存在稅務問題,但是你國內的資產是要申報給國稅局的 -托尼福- 給 托尼福 發送悄悄話 托尼福 的博客首頁 (1031 bytes) () 08/29/2012 postreply 22:01:25

多謝。 -安分守己- 給 安分守己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30/2012 postreply 10:19:51

回複:多謝。-- 請查你的悄悄話! -托尼福- 給 托尼福 發送悄悄話 托尼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3/2012 postreply 22:03:21

那要是拿回原來借給國內親戚的錢呢? -兩孩子她媽- 給 兩孩子她媽 發送悄悄話 兩孩子她媽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3/2012 postreply 19:42:01

我們來分析一下這裏的邏輯問題 -托尼福- 給 托尼福 發送悄悄話 托尼福 的博客首頁 (1140 bytes) () 09/03/2012 postreply 21:49:54

如何說明是親友贈款呢 -hxs- 給 hxs 發送悄悄話 (49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18:35:59

請教:在申報時是否要講明此筆款項的來源或出處? -hxs- 給 hxs 發送悄悄話 (225 bytes) () 10/04/2012 postreply 18: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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