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成立C corporation有很多疑問,望版上各位大牛指點迷津:
1),公司初建,自己一個人作為股東(100%)先操作起來,因初期可能沒收入,不想發工資,行嗎? 還是說即使是股東也得發工資?
2),公司成立時沒有說一定要有注冊資金,所以就沒有放注冊資金,那麽後來資金的注入如何結算?算自己借錢給公司,然後公司再還? 或是有其他方法?
3),用自己家裏做公司地址必須與簽租賃協議嗎?那樣涉及到家庭就有出租收入,要上稅, 本來都是一個口袋的,反而折騰得要上稅,大牛們有什麽建議嗎? 同時,用家庭地址作為公司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是否不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