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和中國一樣,發明人自己申請專利或得批準和發財的夢有一些,但大多數都形成不了產品,成為故紙一堆。但這中的主要原因不是專利寫的不好,而是發明本身的各個缺陷,這就是麻袋底上繡花,再好的大律師也是難有作為。專利律師確時是十分專的行業,但是如果受資金的限製,一下子就花出1萬美元現金,還是需要三思的,也許就得冒險,也許不得不犧牲專利保護的完美,來省錢了,但反過來一想:那個專利可以完全霸住一個地盤?新技術層出不窮,隻要我們能分得一小塊就行了。
在與專利審查員接觸時,他們都詳細的列出了你的問題,把別人將來可能挑戰你的問題大概都問了,這時就該花錢請律師來幫助你了,律師真地可以幫助你把話說得非常好,你通過的可能性就非常高了。
我所接觸的中國和美國的專利審查員都是非常好的人
本帖於 2010-09-25 14:12:20 時間, 由版主 托尼福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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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謝謝了,與專利審查員接觸是一個好主意,沒做過的人不知道。 -easycity- ♂ (600 bytes) () 09/24/2010 postreply 08:38:35